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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7日15時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和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提高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健全正常工資增長機制工作的有關情況。圖爲訪談現場。 中國政府網 |
[主持人]各位網友,大家好。這裏是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領取等相關熱點問題,一直受到廣大網民普遍關注。今天,我們爲大家邀請到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和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介紹提高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和失業保險金標準,健全正常工資增長機制工作的有關情況。歡迎三位司長。簡單和網友打個招呼吧。 [2007-12-27 15:00:00]
[勞動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邱小平]各位網友大家好,很高興今天下午能夠就最低工資制度等問題與大家進行交流,希望大家踊躍提問,並提出好的意見和建議。 [2007-12-27 15:02:33]
[勞動保障部失業保險司司長吳道槐]很高興有這次機會和各位網友就失業保險方面的問題進行交流,也感謝各位網友對失業保險工作的關心。 [2007-12-27 15:03:25]
[勞動保障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尹志遠]各位網友大家好。 [2007-12-27 15:04:07]
[主持人]很多網友對最低工資制度還不是很清楚。 [2007-12-27 15:04:43]
[網友會更美好]邱司長,您好!請介紹什麼是最低工資制度?爲什麼要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對老百姓有什麼實在的意義? [2007-12-27 15:05:01]
[邱小平]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規定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者在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不得低於政府確定的最低工資的這樣一個制度。 [2007-12-27 15:06:08]
[邱小平]實施最低工資制度是政府調節企業工資分配,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取得合理勞動報酬的重要手段之一,目的是通過政府對勞動力市場的直接干預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2007-12-27 15:06:35]
[邱小平]這項制度起源於19世紀末,最早是1894年新西蘭率先建立了最低工資制度,目前世界絕大多數國家都建立了這項制度。我們國家是從1993年開始建立最低工資制度,到現在這項制度已經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全面實行了。 [2007-12-27 15:07:26]
[邱小平]建立這項制度對於職工來說是具有現實意義的,能夠使他們能夠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合理地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通過逐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工資水平維護勞動者的合法勞動報酬權益,更好地保障低收入勞動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基本生活。對於整個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也有好處,有利於擴大消費需求,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通過提高低收入勞動者的收入水平,也有利於改善工資分配關係,促進社會公平和諧。 [2007-12-27 15:08:43]
[網友]哪些人可以享受到這次養老金調整政策?養老金究竟能漲多少?調整水平是如何確定的? [2007-12-27 15:10:06]
[尹志遠]今年八月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2005年到2007年三年連續調整的基礎上,再從2008年至2010年三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200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是三年連續調整的第一年,所以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企業退休人員也熱切地期盼。 [2007-12-27 15:09:54]
[尹志遠]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已經下發了《關於2008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通知》,按照通知的規定,這次調整對象是2007年底以前,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這次調整的水平主要是參照在職職工工資增長情況、退休人員養老金增長情況以及城市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的增長情況,按照當地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的。 [2007-12-27 15:12:27]
[尹志遠]從全國的情況來看,月人均增加100元左右。在這裏需要說明的有兩點:一是各地的調整水平會有所差別,因爲各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工資增長、養老金增長以及物價增長幅度有所不同,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撐能力和財政的支持力度也各不相同,所以各地的調整水平會有所不同;二是每位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數額也不完全相同,各地在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候將與企業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或者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以及年齡掛鉤,所以由於每個人的具體情況不盡相同,所以他們增加基本養老金的數額也會有所不同。 [2007-12-27 15:15:59]
[主持人]失業保險是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幫助他們實現就業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網民對這個制度的實施情況很關注。 [2007-12-27 15:20:00]
[網友]目前我們已經申領失業保險金,並且享有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有多少了? [2007-12-27 15:22:04]
[吳道槐]我們對全國的情況做了一個基本的統計,今年前十一個月,全國共有541萬失業人員領取了失業保險金。他們在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其他的待遇,比如可以領取醫療補助金等。在11月這一月內,全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大約爲290萬人。應該說隨着我們國家促進就業的力度逐步加大,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數呈逐步下降的趨勢。 [2007-12-27 15:23:23]
[吳道槐]領取失業保險金有一個條件,你要參加失業保險並且累計繳費滿一年,還有其他相關條件等等,比如非本人意願終止就業或者你有求職的願望才能領取失業保險金。沒有參保繳費的失業人員,包括很多青年失業者都不是在申領的範圍之內的,所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這個比例我們也不太好計算,因爲沒參保的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總數有多少不好統計,我們只能說目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一個月290萬人,但是因爲現在的大環境在這裏,所以我們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人員數量也是在不斷下降了。 [2007-12-27 15:26:42]
[網友]近年來全國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整體情況如何?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如何確定的?是不是有所不同呢? [2007-12-27 15:29:08]
[邱小平]是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是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這主要考慮到我們國家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性很大。我們國家從1994年開始,各個省、直轄市、自治區都頒佈了最低工資標準,到2003年底,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平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將近四次。爲了確保最低工資標準能夠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保障低收入勞動者能夠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2004年初,勞動保障部頒佈了新的《最低工資規定》,這個規定中明確了各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要調整一次,這樣,從2004年開始,各地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頻率明顯加快,2004、2005、2006這三年,每個省、直轄市、自治區平均調整了1.9次,可見調整頻率明顯加快。 [2007-12-27 15:28:57]
[邱小平]今年初,溫家寶總理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所做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要合理調整和嚴格執行《最低工資制度》”,對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這項任務我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黨組高度重視,專門對各地做出了部署,要求各地近兩年內只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過一次調整的地區,以及近年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明顯低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和現行最低工資標準相當於當地職工工資水平的比例明顯偏低的地區,原則上2007年年底前都要對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應該說今年以來各地都按照這個要求積極地開展相關工作,到年底基本上都能夠完成這項調整任務。 [2007-12-27 15:34:37]
[邱小平]各地在調整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方面的具體做法包括:首先由省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工會和企業組織提出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意見,報政府批准、發佈。在確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水平的時候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當地城鎮居民家庭月人均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狀況以及就業狀況等因素。 [2007-12-27 15:40:00]
[邱小平]各地在確定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是在頒佈的月最低工資標準基礎上考慮了單位應該繳納的基本養老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等,同時適當考慮了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等方面與全日制工作人員之間的差異。 [2007-12-27 15:44:44]
[網友網上說法]建立“最低工資制度”是怎樣的初衷,是否適用效益型企業?如果適用效益企業,豈不成了企業壓縮勞動成本的藉口? [2007-12-27 15:47:06]
[邱小平]關於確定最低工資標準的初衷,首先要說明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工資分配是要受市場的調節的,也就是說企業是一個獨立的分配主體,是由企業依法自主分配。但是政府有必要用“有形”的手對市場進行干預,來矯正市場機制調節作用失靈的地方。就像美國有一位經濟學家阿瑟·奧肯在《平等與效率》中講到的“市場不能決定人的生存與死亡”,這就充分說明了不能滿足勞動者基本生存的低工資絕不能任由市場供求自由決定,政府必須進行干預。這就是建立最低工資制度的初衷。 [2007-12-27 15:47:00]
[邱小平]但是最低工資不是一個企業的工資支付標準,它是企業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的法定下限。對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支付的勞動報酬最低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應該說在勞動力市場上拿最低工資的勞動者只應是少數,主要是那些從事簡單勞動、在低端勞動力市場的一些勞動者,當然也包括一些經營狀況困難的企業的職工,可能因爲企業工資支付能力弱,其支付給職工的工資可能會接近最低工資標準。但是作爲一個效益正常或者很好的用人單位,若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話我想這是不合理的。後面要講的保障職工工資正常增長也涉及這方面的問題。調節職工工資分配不能光靠最低工資制度,還要靠建立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以保證職工的工資能夠與企業的經濟效益相適應。 [2007-12-27 15:49:05]
[網友]有哪些人享受到了養老金的傾斜政策?具體是怎麼傾斜的呢? [2007-12-27 15:58:37]
[尹志遠]按照勞動保障部和財政部下發通知的規定,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仍然採取普遍調整和特殊調整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剛纔也講到了,是所有2007年底以前退休人員都參與的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還要求各地對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建國前老工人、原工商業者和1953年以前參加工作的退休早、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人員,再適當提高調整標準。 [2007-12-27 15:58:51]
[尹志遠]國家出臺這樣的政策主要是考慮到我們國家基本養老保險的政策經歷了多次的改革和完善,因爲制度和體制改革的原因,形成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同類科技人員之間、企業不同時期退休人員之間的養老金差距較大。所以,爲了緩解這方面的問題,國家提出了對這四方面的人員在這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時候予以適當傾斜。同時,對這四部分人員傾斜的政策所需要的資金,中央財政將對中西部地區和老工業基地的省份給予專項補助,以落實這一政策。 [2007-12-27 16:02:38]
[網友黃河上游]請教尹志遠、吳道槐二位司長兩個問題:目前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1320元,而“企退”人員人均基本養老金963元,相比之下少357元,08年“企退”人員再調基本養老金後,這個差距是擴大了還是縮小了? [2007-12-27 16:08:12]
[尹志遠]從基本養老金這塊來講,是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以及個人帳戶的累積規模等因素計發的。現在我們正在努力探索科學合理的調整辦法,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養老金的增長水平,以保障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合理的收入分配關係,最終能夠保障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水平。 [2007-12-27 16:08:35]
[網友黃河上游]目前“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與公務員退休金人均差距很大,08年“企退”人員再調基本養老金後,這個差距是擴大了還是縮小了? [2007-12-27 16:18:44]
[尹志遠]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剛纔我也提到了,目前因爲我國養老保險的制度改革和體制改革等多種因素,確實存在這方面的問題,就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同類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差距比較大。就這次國家出臺的政策來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今年沒有漲,如果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增長水平不做調整的話,企業退休人員增長幅度加大,那這個差距就在逐步縮小的。 [2007-12-27 16:19:23]
[主持人]您能跟大家介紹一下什麼樣的人能申領失業保險金,目前的政策對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是怎麼規定的? [2007-12-27 16:21:55]
[吳道槐]按照國務院1999年頒佈的《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主要有這麼幾項:首先,申領人員在職的時候應該是其所在單位和本人應該參加失業保險並且繳納失業保險費,參保繳費年限最低應該達到一年以上,這是一個基本條件;二是,申領人不是因爲本人意願而造成的失業;三是失業以後本人有求職的願望,還想再找工作,他到職業介紹所登記,接受職業介紹、職業培訓機構提供的公共服務等,如果本人不願意再就業的,就願意在家裏待着,沒有就業願望的也不行。這些是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失業保險條例》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核心條件。 [2007-12-27 16:22:11]
[網友]目前我國失業保險金標準是如何確定的?現在全國失業保險金平均發放水平是多少? [2007-12-27 16:27:19]
[吳道槐]按照《失業保險條例》的規定,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的確定,也就是說失業後可以拿到多少失業保險金是有一個原則的,按照不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由省級人民政府來確定,這是一個基本原則。目前的狀況就是由於失業保險的統籌層次比較低,全國現在的統籌單位大概是2500個左右,絕大多數都是以縣爲單位進行統籌的。所以基本上各個縣的最低工資標準有差異、經濟發展水平有差異、城市低保標準也不一樣。因此,在不同的省之間,在同一省的不同地區之間,由於這樣的差異,失業保險金的標準也是不同的。總體上,大的原則是體現不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不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007-12-27 16:27:56]
[網友]最近豬肉、食用油等基本生活資料上漲速度較快,對居民特別是困難羣衆的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爲了抵消物價上漲因素給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帶來的影響,最近政府部門準備採取哪些措施,提高失業人員收入,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 [2007-12-27 16:34:49]
[吳道槐]對於這個問題國務院高度重視,勞動部黨組對這個問題也高度重視,對如何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問題我們部裏也抓得很緊,做出了部署。在今年九月份,我們部裏就要求各地要充分考慮物價上漲對失業人員基本生活的影響,並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相銜接,對失業保險金標準按規定進行調整。 [2007-12-27 16:35:06]
[吳道槐]在今年十一月份國務院進行部署以後,我們部裏也發出了明文電報,再次發文要求地方考慮到一方面今年之內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把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同時,相應地由於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有關聯,所以也應該進行調整。從目前我們瞭解到的情況,全國有23個省份都根據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包括物價上漲的情況,對失業保險金標準做了一些調整(也就是提高了),其中有15個省份是全省統一部署進行調整的,還有8個省份是部分地(市、縣)進行了調整。剩下的一些省份都準備在今年年底之前,最晚也不能晚到春節之前,根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情況及物價上漲的影響情況,都要準備對失業保險金標準做一些調整。 [2007-12-27 16:42:06]
[吳道槐]從我們現在統計、全國算總帳來看,到11月底,失業保險金髮放的人均水平是368元,比去年同期的303元增加了65元,增幅超過20%,當然,這是全國所算的總帳。因爲有些地方的標準調整了,增加得比較快,而有的地方還沒有調整,所以算完的總帳是這樣的一個情況。我相信通過後面十幾個省在春節之前進行調整,加快落實的步伐,這個水平還會進一步提高。總之,各地因爲統籌層次相對比較低,標準是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這個原則制定的,再加上各個地(市、縣)的標準也不同,所以各個地區調整的幅度是有差異的。 [2007-12-27 16:49:55]
[網友]我是一名企業員工,我想知道怎樣才能判定企業支付的工資是否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政府對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有什麼處罰措施? [2007-12-27 16:58:54]
[邱小平]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是否符合最低工資的規定需要再做一些必要後的剔除後才能判定。也就是說從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中剔除以下幾項是否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加班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下的津貼;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2007-12-27 16:58:42]
[邱小平]只要剔除這些部分以後,勞動者領到的工資報酬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就符合最低工資規定,如果低於就違反了最低工資規定。對於企業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頒佈的《最低工資規定》中明確規定了處罰措施:如果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做了剛纔所說的剔除後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的差額,對用人單位逾期不支付的將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的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2007-12-27 17:04:36]
[網友阿孫]對企業長期拖欠養老金的現象該怎麼辦?我們是湖北的一個企業,從97年開始,就開始拖欠退休職工工資(企業給的退休金),到現在10多年了,還沒有解決,我們該怎麼辦? [2007-12-27 17:07:17]
[尹志遠]據我們掌握的情況,主要是在九七年以前企業負責發放養老金的時候出現拖欠。對這個問題,國務院有明確的規定,要求企業要逐步補齊,地方政府有負責督促企業儘快發放。 [2007-12-27 17: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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