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記者胡浩波狀告教育部考試中心高考試題侵犯其著作權案,雖經海淀法院判決認定教育部考試中心不構成侵權,但在海淀法院的司法建議下,該中心仍迅速出臺了相應的完善措施。記者上午獲悉,教育部考試中心日前向海澱法院回函表示,將在每年高考結束後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在試題中使用相關材料的情況。
今年5月,央視記者胡浩波在互聯網上發現,2003年高考全國卷語文考卷的現代文閱讀第二大題中,引用了他在1996年應《中國科技畫報》創刊號約稿的文章——《全球變暖目前和未來的災難》一文,並且進行了增刪和調整。但該篇文章被引用既沒有通知他,也沒有給他署名。胡浩波認爲,教育部考試中心此舉侵犯了他的著作權,因此提出了2000元的索賠請求。
海淀法院審理後認爲,第一,教育部考試中心的高考命題行爲屬於受國家機關委託執行公務的行爲,因此在高考試卷的合理範圍內使用著作權人作品,可以不經許可,不支付報酬;第二,高考試題需嚴格保密,根據命題需要對原文進行一定修改增刪時徵詢作者意見不具有可行性;第三,胡浩波的文章屬於語用性文章,不署名符合國內外相關語言考試命題的慣例,有助於避免考生浪費不必要的時間注意無用信息。據此,法院判決駁回了胡浩波的訴訟請求。
雖然判決認爲教育部考試中心的行爲不構成侵權,但判決後海淀法院向教育部考試中心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教育部考試中心在合理使用他人作品時,對著作權人給予必要的尊重。
記者上午獲悉,教育部考試中心日前針對法院的建議作出了回覆。回函內容表示,該中心在收到司法建議函後,現已迅速出臺相應措施:
一是在每年高考結束後通過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在試題中使用相關材料的情況,並以教育部考試中心和廣大考生的名義對相關權利人表示感謝;二是建立和完善有關著作權糾紛的協調和處理機制;
三是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充分研討、論證,通過教育部法制辦向有關部門提出立法建議,推動有關法律法規的進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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