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種『禁酒令違法』的說法得到了河南不少酒類企業的認同。業內人士分析,這些企業認為,正是由於禁酒令的頒布,為自己搶佔『家門口』市場造成了障礙。但『禁酒令』卻得到了老百姓的廣泛支持,有專業人士建議,酒廠打開銷售局面要靠自己努力,而不是怨天尤人,寄希望於廢除『禁酒令』。(12月27日《河南商報》)
河南酒協的法律顧問稱政府部門的『禁酒令』不僅違法,而且讓酒類企業損失慘重。有專業人士稱,應該有其道理,何況這更是一個語驚四座的新論。相信看罷這則消息的讀者,不由得你不回過頭來重新審視一些政府出臺的『禁酒令』。
報道稱,信陽市『禁酒令』實施後,半年節約酒水費4300萬元,當地酒廠銷量下降了約1/3。而且,『禁酒令』產生了『蝴蝶效應』,商丘、南陽、許昌、駐馬店等省轄市也陸續出臺了『禁酒令』,河南差不多有一半市地都先後實施『禁酒令』,在公務員隊伍中廣泛開展『禁酒』活動,這無異於要斷白酒廠家商人的財路,他們肯定不高興,他們肯定要抗爭。
筆者認為,『禁酒令』固然好,但基於國情考慮,沒必要。『禁酒令』其實並無新意,近幾年來,一些地方為狠剎公款消費等腐敗風氣,出臺這個『令』、那個『令』,著實不少,但往往雷聲大、雨點小,一段時間後,『試行辦法』似乎都成一紙空文。由此可見,要真正禁酒很難,因為中國的『酒文化』實在根深蒂固,酒又充當了『公關』這一重要職能。只要不影響工作,只要不揮霍公款,適當小酌一點酒也未嘗不可。因此,單從節約角度看,實行中餐『禁酒令』雖有一定效果,但並不能從根本上遏制公款吃喝之歪風。
『禁酒令』只是『廉政勤政長征』的第一步,而且是一小步。出臺『禁酒令』的目的是想要改進乾部的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構建更和諧的乾群關系,初衷無疑是好的,但善意的目的更需要有細密的制度來保障實現。所以,光有一紙禁酒令還遠遠不夠。(文/鄭津) 本篇新聞熱門關鍵詞: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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