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兩項醫療養老社保措施全面實施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基本養老保障實現全覆蓋
|
昨天,總醫院接收了首位享受居民醫療保險的82歲糖尿病患者侯桂鈴老人。患者和家屬表示,這項政策減輕了家庭經濟負擔。 |
昨天(1日)是天津市全面實施以大病統籌爲主要內容的《天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和《天津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的第一天,本市兒童醫院和總醫院元旦當天就分別接收了享受居民醫療保險的第一位患者。本市城鄉職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實現了全覆蓋。這是市委、市政府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受到市民歡迎,也爲構築本市社保安全網,建設和諧天津奠定了基礎。
據悉,目前本市建立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醫療和養老保險制度以來,參保人數已達到325萬,從昨天開始實施的《天津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規定》和《天津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暫行辦法》預計惠及400多萬城鄉居民,是本市一次性參保人羣最多、政府財力投入最大的惠民舉措,使本市城鄉居民都納入基本社會保障制度的覆蓋範圍。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實行後,使城市學生兒童和居民住院和門診特殊病醫療費可部分報銷,看病可報銷最高限額分別達到18萬元和10萬元。這個制度和原有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一起,形成覆蓋城鄉、保障社會全體成員的醫療保險制度體系。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由農村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農村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費補貼制度組成,年滿60歲的農村老人從今年開始每月可以領到政府發給的生活補貼,從而進一步縮短了城鄉距離,使本市農村人口的養老保障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