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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新聞頻道1月2日推出的『觀點PK』——電動自行車該不該禁行?引發網友熱烈爭議。電動車超速、亂上快車道的問題引起大家的關注,建議加強管理甚至禁止電動車的網友目前佔了多數,但是有的網友也指責汽車同樣有亂佔自行車道、人行道的問題,進而討論如何維護良好的交通秩序。
筆者這三種車都騎過、開過,也想說說自己的看法。原來騎自行車時,對機動車很不滿,比如它們亂鳴笛,尤其在機非混行的路上,好像你必須要給它讓道,讓它先過纔行,有時它突然一打喇叭把你嚇一跳,外環線以內不是禁鳴了嗎,怎麼它們根本不遵守,連警察也好像把這條法規忘了,聽之任之,有時賭氣就不給它讓道;拐彎時一些野蠻的司機也常常搶道,擠你、抹你;下雨天,有積水的地方,汽車飛馳而過,濺得騎車人一身泥點,它揚長而去,氣得你只得詛咒幾句,所以有時遇有積水的地方,我故意佔在道中間,迫使汽車降速,纔讓它過去;在人多、車多的路口,單向的兩車道,這些開車的愣擠成了四車道、五車道,把非機動車道也堵得一踏糊涂。
後來買了電動自行車,剛騎上它,感覺真好,一點不費力,再不怕大風天累得要命,速度也比自車要快一些,成本也不算太高,真是經濟實用的好東西。筆者的車倒沒拆過限速器,最高20公裡時速,但是在自行車的隊伍中行進,確實感到自行車車流太慢,礙事,後來發現到機動車道上,溜著邊騎,確實很『爽』,一溜快跑,發揮了電動車的優勢,所以明知犯規,但屢犯不改,總覺得『沒事,反正也沒人管,也沒人罰,現在警察只罰開車的,不管自行車;司機也肯定會看到我,看到我就不敢撞我』。
半年前拿了駕照,又傾盡家底買了汽車,這一上路,纔發覺,這些騎車的人和行人真是太不守規距了,也太大膽了!大多數人目無交規,不把紅綠燈放在眼裡。有時違規自行車和行人的出現,簡直就是在用他們的生命測試司機的反應能力。我常走快速路,飛快的車流中,好幾次突然躥出穿越隔離護欄過馬路的行人和推自行車的人,幸虧我反應還算敏捷,不然他們就命歸黃泉了。我想不管是新手還老手,他們的嚴重違規行為,都非常可怕,如果司機稍微走了點神,反應慢了幾秒鍾,就會結束他們的生命。我想:這些行人和騎車人怎麼就這麼信任司機,這麼堅信司機每一次都能迅速、及時地做出正確的反應呢?還是他們根本不把自己的生命當回事?這種想法不是很可笑嗎:反正司機不敢撞我。一位開出租的老司機說得好:沒有一次車禍是司機敢撞纔撞上的。(是啊,如果是故意撞的,那就是謀殺案了。)還有一次也是在快速路的立交橋上,我曾親眼目睹一輛電動自行車從輔道衝上來,差點被一輛從我後面飛馳而過的夏利撞上。當時就想,這個騎車的,跑到快速路上來騎車,真像是一只羊跑進狼群裡,簡直活膩了,是不是有小鬼要勾她的魂兒啊?
在責備別人的同時,回想起自己當初騎車時亂闖紅燈、上機動車道等種種違規行為,真感到後怕!原來自己也曾是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啊!每個司機都是人,都不可能像機器一樣總是反應那麼及時,盡管他們很小心或是很有經驗,但是他們一百次中有一次失誤,對你來說就是百分之百。有了車以後,偶爾也騎電動車或自行車出門,感覺自己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真是大大提高,再不拿自己的生命冒險。
另外,開車以後,我沒有忘了當初自己對開車人的種種不滿,『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開車時從不亂按喇叭,尤其對老人;遇有積水的地方,如果旁邊有騎車人或行人,盡量降速;尤其在天氣不好時,總是讓著騎車人或行人,畢竟你在車裡比他們舒服多了,看著他們艱難地頂風騎行,你還忍心狂按喇叭催他們?在擁堵的路口等紅燈時,我從不拼命往前加塞,我覺得向前多擠進一兩個車位,能快幾分鍾?一旦發生刮蹭,反而會浪費更多時間。其實這樣簡單的道理,有些人怎麼就不明白呢?恐怕不是不明白,而是僥幸心理太重,更是缺乏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習慣,這是國人的通病,反映在開車上就會有如此的表現。
感受過這三種車,我想,禁不禁電動車不是問題的關鍵。電動車亂上機動車道,自行車和行人就沒有這種行為嗎?是不是也禁自行車和行人呢?電動車限速20公裡/小時以內,還是比自行車快,還會有上機動車道的現象。當然如果速度超出了原設計的范圍,限速是必要的。但是問題的關鍵是要提高人們遵守交通秩序的意識以及公德意識和加強交通管理,解決國人公德意識不強的痼疾。這個問題不解決,不管用什麼車禁什麼車,路上照樣都會險象環生。所以筆者認為,禁電動車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它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何況對很多老百姓來說,這是一種經濟實用的車,應該多為百姓著想,不能簡單地一禁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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