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寒假將至,很多大學生會利用假期勤工儉學,到外面的世界感受一番,體驗父母的辛苦及壓力,順便掙些錢證明自己的實力。
然而,一些別有用心的單位利用大學生社會經驗少、就業心理迫切的弱點,設置了種種陷阱。對於這些風險該怎樣防範?遇到問題又該怎樣維權?希望大學生們能從以下幾個真實的故事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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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找份工作 |
必須籤勞務協議
去年“十一”期間,剛上大學一年級的張磊找到一份在火鍋店打短工的臨時工作,每天工作10個小時,一天30元。沒想到工作不久就出事了:由於要招呼的客人多,業務不熟練,張磊在給客人送湯時滑倒,下半身被半鍋開水燙傷。由於張磊沒有和火鍋店簽訂用工合同,火鍋店以短期試用爲由拒絕賠付醫療費。後經勞動監察部門的多次協調,火鍋店才同意賠付80%的醫療費。雖然討回了說法,但躺在病牀上的張磊卻經受着肉體和精神的雙重摺磨。
劉律師認爲,在大學生假期打工隊伍中,選擇在酒店裏做迎賓員或服務員等短期工的爲數不少。短期工一般是計時付酬,而多數用人單位都不願意與大學生短期工簽訂勞務協議。
在此提醒大學生要學會自我保護,必須在工作前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協議,如工資額度、發放時間、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等關係到學生切身利益的相關條款一定要在協議中詳細說明,以免發生意外。
過好中介這道坎
去年暑期,本市大二學生李敏和同學到一家中介公司找工作。當時,中介公司許諾,一定給他們找一份工資高又相對輕鬆的工作,並讓他們各交80元中介費。幾天後,中介公司安排他們到郊區一家小超市工作,並且是長期工,這與二人想找一家市區商店做促銷的初衷出入很大。爲此,二人想要回中介費,此時,中介公司卻一口咬定“已經提供了打工信息,不可能退費。”
假期找工作,大學生們大多會把目光投向職介所等中介機構。有些中介機構正是抓住大學生缺少社會經驗又掙錢心切的心理,收取高額的中介費卻不履行合同,不及時給大學生找工作;或是沒有介紹成功卻不退費,甚至有的收完了錢就不見了蹤影。
在此,天津市華盛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宿勝利提醒大學生打工者一定要看清中介是否有勞動部門頒發的職業介紹許可證,瞭解其經營範圍是否與其介紹的相符(要看執照正本,不要被“複印件”糊弄)。最好是到有資質、信譽好的中介找工作。
根據法律規定,中介機構作爲居間人沒有促成雙方合同成立的,委託人可以拒絕支付報酬,有權要求退還中介費。因此在交中介費時,大學生一定要注意索要並保存好收據,否則勞動部門會很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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