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120救護車在人行道上疾駛 撞傷小學生 南海網1月4日消息:一輛120救護車爲搶救車上的病人在人行道上疾駛,撞上了一輛小轎車,還撞傷了一名騎單車的小學生。 1月3日中午12時50分,記者接到報料後,趕往海口市南海大道往海秀鎮政府路口處。路邊一輛豐田凱美瑞轎車的右側車門被撞塌一大片,旁邊倒着一輛車輪彎曲變形的自行車。遠處一個正在裝修的汽車銷售店門口,停着一輛120急救車,車前蓋被撞裂一大片。 有目擊者介紹,事故發生於中午12時20分左右。當時該120救護車在人行道上急駛,撞上同向行駛準備右拐的小轎車,而後撞上迎面而來的單車。騎單車的小孩當場被撞出三四米開外,小孩當時手不停發抖,說不出話。 120急救車司機對記者說,他當時車上載着病人,因爲機動車道上車很多,就改走人行道。沒想到前面的小轎車往右拐緊急避讓時又突然發現一個小孩騎單車過來,不得不急速調轉車頭。 一名目擊者對記者說,當時120急救車開得太快了,他說:“雖然救護車快行是爲了搶救病人,但也要注意交通安全。” 事故發生後,另一救護車趕到,將事故救護車上的病人和受傷小孩送往醫院。據瞭解,受傷小孩是海口市水頭小學5年級學生。記者從醫方瞭解到,該學生爲輕傷,下午已出院。 編後: 救護車傷人事件並非僅此一例,一年前,三亞市也發生了一起救護車救人途中撞傷路人的悲劇。 根據有關交通法規,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機關依法批准使用的警車、救護車等,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如果確有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享有特別通權。 醫院肩負救死扶傷、搶救生命的特殊使命,120救護車因此享有法律所賦予的特別通行權。然而,不管是治病救人還是交通安全,同樣事關人命。法律賦予120救護車特別通行權是出於保護公共利益和公民生命健康需要,但須以確保交通安全爲前提,不得濫用。 年終歲末,又逢“節日病”和交通高峯期,120救護車面臨雙重挑戰。作爲120救護車的管理者,醫院方面強化救護車駕駛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的弦,該繃得更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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