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紀委近日正式通報2007年查處的廣州市海珠區原新滘鎮副鎮長江祖根違規批地受賄案等8起損害羣衆利益典型案件,要求全省各地區和有關部門從中吸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對損害羣衆利益的不正之風的防治工作。
8起案件中有4起是領導幹部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或侵佔資產的。廣州市海珠區原新滘鎮副鎮長江祖根利用分管鎮村規劃建設、國土管理、房屋報建、城市綜合執法工作之便,於2001年至2002年間先後接受三家公司和個體老闆等人的請託,違規辦理53份宅基地使用證,從中受賄人民幣153萬元、港幣10萬元。2003年,江祖根到香港出差期間,接受某公司負責人給予的10萬元港幣作爲賭資,前往公海賭船賭博並全部輸光。江祖根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被沒收財產、贓款68.43萬元。
梅縣社保局原副局長張偉洪違規爲56名親友辦理保險業務,並侵佔社保基金55.66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佛岡縣婦幼保健院原院長雷志鬆收受醫療器械商、藥商給付的回扣及好處費13.53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被沒收財產人民幣8萬元。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原院長樑東、原副院長陳小東接受三家藥業公司賄賂62萬元,樑東還讓某醫藥公司代付醫院廣告費45萬元,承諾以醫院每年增購該公司經營的藥品作爲“補償”。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此外,茂名石化煉油分部含鹼污水水體污染事故的28名相關責任人員受到處理,其中3名直接責任人員被開除廠籍、留用察看一年;3人受到記大過處分並罰款4000元;2人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並被免去車間相應職務;茂名石化煉油分部環保部部長等19人分別被罰款1000元-3000元不等。 另外3起被通報的案件分別是:東莞市南城廢舊物資回收公司有關人員上路攔車打人案、遂溪縣北坡興文中學亂收費案和惠來縣東隴、華湖兩鎮有關人員弄虛作假騙取合作醫療款案。有關人員均已受到黨紀政紀和法律的懲罰或正在被追究相關責任。
廣東省紀委通報指出,紀檢監察機關和糾風工作部門要重點查處在徵地拆遷、農民工工資支付、社保基金、安全生產、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收費等民生領域中嚴重損害羣衆利益的案件,有效解決損害羣衆利益的突出問題。對頂風違紀、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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