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還開得動的桑塔納轎車,申請報廢,但收購費只有175元。遭遇此事的李先生向市長公開信箱反映,“收購費低得簡直離譜,還不如賣廢鐵。”
昨日,李先生告訴記者,車屬於他所在的單位,購於1995年,如今還能行駛,由於老化,考慮到安全性,遂向合川區政府申請了報廢。
“將報廢車開到重慶市金屬回收有限責任公司合川分公司,公司給了175元的回購費,另有200元作爲經辦人員的勞務費。”李先生說:“姑且不管這勞務費是否光明正大,單就175元來說,簡直低得有些離譜。別說其他,下兩個輪胎也要值100元,而且就是一輛自行車也不止這點錢。”
李先生就此詢問回收公司,對方拿出一份重慶市物價局和重慶市物資局聯合下發的1995年文件。該文件規定,2噸的車值400元,1噸的車值350元,桑塔納按半噸算,故只有175元。
李先生不服,向市長公開信箱反映了此事。
他說:“從1995年到2007年,已過了12年,物價和消費都翻了幾番。這規定也該變變了。這麼低的價,誰願意報廢?!難怪很多車輛遲遲不肯報廢,帶病行駛,給羣衆生命安全帶來隱患。”
市物價局回覆李先生時表示,我市於1995年曾經對重慶市金屬回收總公司下發過《關於調整報廢汽車收購價格的請示的批覆》,制定過報廢汽車的收購價格。但隨重慶直轄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調整,類似的文件按政府有關規定已清理廢止。2003年,我市在制定頒佈《重慶市定價目錄》,已不再將報廢汽車的價格管理列入政府定價的範圍。如有人或單位還在以1995年的文件收費,當事人可向價格檢查部門舉報,有關部門將對此進行查處。
市物價局稱,2001年6月,國務院發佈了《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其中第十九條明確規定“報廢汽車的收購價格,按照金屬含量折算,參照廢舊金屬市場價格計價。”由於國家對鋼材及廢舊金屬價格早已放開,因此對報廢汽車收購價格繼續實行市場價。
既然參照廢舊金屬價格執行,爲什麼一些廢舊汽車回收公司還繼續按1995年的標準執行呢?
對此,李先生說:“回收公司做的是帶壟斷性質的經營。我從一朋友那裏得知,回收公司將車拆除或賣零件賣廢品要值上萬元。”
一業內人士也向記者透露,報廢汽車收購目前屬於壟斷經營。車輛必須到指定或有報廢汽車回收資格的公司報廢,憑報廢的相關憑證才能到交管部門辦理銷戶等手續,自行當廢品賣就沒有報廢憑證。由於報廢點少加上壟斷經營,一些公司就聯合制定壟斷價格,由此出現了一輛汽車報廢不如一輛自行車值錢的現象。
據悉,市商委已制定了《關於加強報廢汽車回收管理的意見》,不日即將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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