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李先生將自己的一輛還開得動的桑塔納轎車申請報廢,卻只收到175元收購費。據悉,回收公司是參照1995年的物價標準文件發放的。李先生認爲價錢低得有些離譜,還不如直接賣廢鐵。
一輛只要能開得動的桑塔納如果當廢鐵賣給廢品收購站,少說也能賣幾千元,如果要賣給開黑車的,那價格就更高了,如果再讓人把這輛報廢車下下零件,歸歸類別,這樣的利潤將是收購成本的幾十倍,無疑是暴利中的暴利。
廢品收購公司還能拿出1995年的“紅頭文件”,這樣的文件是沒錯,可這十多年來我們的物價是什麼樣子?廢鐵已經由1995年的幾百元一噸上升到現在的兩三千了,收費項目哪一項不是水漲船高?怎麼輪到付出就按十幾年前的“既定方針”辦了?這樣的報廢政策不是明擺着讓人賣黑車嗎?
這樣的事情,說文明點是與民爭利,而說嚴重點等於強取豪奪。雖說現在是市場經濟,可車輛報廢車主別無選擇,必須要賣給覈准的收購站,不然就不能辦理相關手續,正如民間所說“老牛不喝水,就要強按頭”,豈能這樣“提供服務”?做這樣的“生意”,雖說能從中獲得巨大的利潤,然而跟報廢車輛亂售給社會帶來的危害相比不值得一提。
十幾年來國內的車輛幾乎增加數十倍,但很多車輛雖然已經到了報廢期限卻仍然在公路上跑。據交管部門統計,因報廢車輛上路而發生的交通事故佔相當大的比例,被交警部門稱爲“滾動的炸彈”,儘管有些車輛超期服役和車主的貪小便宜有關,但也和車主報廢太“不划算”有關,一車汽車賣不上一輛自行車的價錢,誰能夠不心疼?從這個地方還死抱着“陳年皇曆”不放可以看出,一些地方還是不願放棄這塊肥肉,但對全社會安全來說,這不是肥肉,而是一劑毒藥。((安徽嶽粹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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