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關於清理規範各類職業資格相關活動”的通知,截止到今年4月30日,將不允許再隨意進行與職業資格相關的考試、亂髮證、濫收費等活動。
爲遏制職業資格設置、考試、發證等活動中的混亂現象,國務院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對各類職業資格有關活動進行集中清理規範。
凡是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決定設置的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予以保留並向社會公佈;除此以外的其他各種行政許可類職業資格予以取消。通知同時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原則上不得設置職業資格。各類企業不得自行開展冠以職業資格名稱的相關活動。在本次清理規範工作中不予保留的職業資格的相關考試、鑑定活動要立即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