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9日)下午,遼寧省西豐縣方面派員就本報(法制日報)主辦的《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被該縣警方以涉嫌誹謗刑事立案和拘傳一事,代表縣委縣政府專程登門向《法人》雜誌社、朱文娜本人表示道歉。同時告知報社,“立案”、“拘傳”已正式撤銷。
前來道歉的西豐縣有關方面負責人表示,該縣在此事的處理過程中情緒不冷靜、方式不恰當,須舉一反三,認真汲取深刻教訓。
在西豐方面道歉後,本報負責人表示,這一事件不是一起簡單的個案,已經演變成一起公共事件,引起了社會各方面的廣泛關注。《法人》雜誌記者朱文娜的採訪報道是履行記者職責,是正當職務行爲,西豐方面沒有分清此事的性質,就對記者採取強制措施,明顯違反法律規定,造成了很大負面影響。我們在整個事件中,始終從大局出發,保持了冷靜、理性、剋制的態度。希望有關方面能夠從這一事件中汲取教訓,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社會各方面應共同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輿論監督環境,維護新聞記者的正當採訪報道權利。
最後,本報負責人表示,西豐方面能撤銷對記者朱文娜的立案和拘傳,並登門道歉,這是明智的舉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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