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屆“立法委員”選舉將於12日投票,臺當局“法務部調查局”今天指出,“調查局”在“立委”選舉投票倒數四天配合檢察官以大動作查察現金買票案件,8日共偵辦31案、9日47案、10日則偵辦90案,而在這168件賄選案中,近七成爲現金買票案件,可見愈接近投票日現金買票愈猖獗。 據“中央社”報道,“調查局”表示,到目前爲止已查扣買票現金達新臺幣1000萬元,傳喚、約談嫌疑人達3000餘人次,1500名查賄尖兵將持續緊盯現金買票到投票結束爲止。 另外,“調查局”在本屆“立委”選舉期間迄今總計偵辦446案,偵辦案件數已超越前兩屆“立委”選舉總和,動作規模之大爲近年首見。 “調查局”官員表示,本屆選舉是“立委”席次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實施後的第一次選舉,爲澄清選風、維護公平競爭的民主制度,項目期間全局總動員,秉持行政中立,不預設立場的原則全力投入查賄工作,以達成賄選查察的工作使命。 “調查局”指出,目前買票行賄罪刑責已提高到三年以上,法院並不得宣告緩刑或易科罰金,候選人陣營或樁腳千萬不能以身試法。一般民衆若出賣選票,也將觸犯“刑法”罪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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