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海關郵局辦事處工作人員在查驗一個寄往加拿大的郵包時,發現其中有2400個印有“福娃晶晶”形象的鑰匙鏈。由於產品的做工粗糙,而且沒有奧運特許商品的防僞標記,海關工作人員立即聯繫了北京奧運組委會知識產權部門,經鑑定,這些鑰匙鏈未經奧運組委會許可,擅自使用“福娃”標誌,全部是假冒的奧運紀念品,天津海關依照相關規定將這些產品予以扣留。
這是繼天津海關在出口貨物中查獲侵犯“奧運五環”和“福娃”標誌的足球和書包2512件後,發現的第3起侵犯奧林匹克標誌知識產權案件。
隨着2008年奧運會腳步臨近,作爲奧運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一環,奧運特許商品因其蘊含的巨大商機與能量,一些不法商家爲追求高額利潤開始製造並銷售假冒“福娃”及相關的商品。對此,天津海關表示將加強對與奧運會有關的進出口貨物和個人物品的監管,嚴厲打擊假冒和盜版產品進出境行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