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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對本報曾報道的“侄女搶劫姑姑案”做出一審判決。“黑心侄女”孫英一審獲刑14年。
被害人孫淑英系孫英的姑姑。案發之前,程強與孫英經預謀對孫淑英實施搶劫,並商定由孫英負責指認孫淑英家的具體位置和介紹家庭成員情況,然後再由程強實施入室搶劫。2007年9月11日14時許,二被告人共同到一家超市購買了一袋大米、一桶食用油後,由程強冒充孫淑英之子的朋友,來到孫淑英家“送禮”。在騙得孫淑英的信任後,程強即闖入室內持刀威逼、毆打孫淑英,並用事先準備的膠帶將孫淑英的嘴封住,之後又將孫淑英的手腳捆綁。程強使用暴力手段迫使孫淑英說出家中財物的位置,然後搶走現金1.1萬餘元及諾基亞手機一部。2007年10月10日,公安機關將二被告人分別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程強、孫英的行爲均構成搶劫罪,應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記者經瞭解得知,被告人程強的刑期是15年。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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