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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駐華使館總領事李啓明23日表示,中國公民在原有赴美簽證過期後不超過一年的時間內再次申請同種類簽證的,不必再次採集十指指紋和麪談。
李啓明在使館簽證處舉行記者會表示,這一政策還有一個條件是,申請人再次申請簽證的地點必須與上一次申請地點相同。
他說,這一政策針對所有國家的申請者,但與美國有免籤協議的國家公民、外交人員和年齡在80歲以上或14歲以下的申請者除外。他稱此舉的目的是使簽證的頒發更爲安全。
美國從去年11月開始對入境外國人實施採集十指指紋的新政策,而此前只採集兩個食指指紋。申請赴美簽證者須在美國駐外國使館遞交簽證申請表、護照和其他所需申請材料,採集十指指紋,並與美國領事官員面談。
李啓明表示,如遇申請人無法完整採集十指指紋,可採集兩個食指指紋,若食指指紋無法採集,採集兩個中指指紋,以此類推。若全部手指指紋均無法採集,須提供醫院證明,使館將通過其他方法爲申請者辦理簽證。
針對簽證申請程序太繁瑣、申請人等待面談時間太長等問題,李啓明表示,美國駐華使館將於年內修建新的、可容納更多申請人的簽證大廳。使館也將採取措施儘量縮短簽證申請等待時間,比如增加領事官員、採取網上提交申請表格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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