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協委員、地稅局局長王紀平1月22日在北京"兩會"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國家稅務總局提交了物業稅"空轉實"的申請,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將開徵物業稅。
來自中介行業的消息表明,北京市初次制定的物業稅稅率爲每年徵收物業評估價值的0.8%-1.4%,實際徵收額依據物業每年評估價值變化。
記者另外獲悉,除北京外,多個城市向國家稅務總局和財政部遞交了物業稅"空轉實"的申請方案。
各個城市所遞交方案內容不同,依據自身情況而定,但意思都一致指向一點:目前這些城市已經具備物業稅"空轉實"的條件,如果不能實現"空轉實",再"空轉"下去已經沒有意義。
申請:"空轉"到"實轉"
北京進行物業稅"空轉"試點,至今已有3年。
2007年10月,國家稅務總局宣佈將物業稅"空轉"試點城市由6個擴大到10個。而物業稅"空轉"試點城市擴大到10個已經說明了物業稅"空轉"三年的試點成果得到國家有關部門肯定,開始向全國推廣。
北京市地稅局一位有關人士說,北京物業稅"空轉"試點工作全部由國家稅務總局來掌控,但是從北京市試點情況來看,一些諸如物業價值評估等難題已經得到突破性解決。
記者瞭解到,北京市申報物業稅"空轉實"主要出於三個方面原因:一是完善目前稅制,相應國家稅務總局推出物業稅的工作;二是開闢新的地方稅源,優化北京市稅收結構;三是增強稅收參與房地產宏觀調控的功能,以區別性物業稅來調節購房需求。
王紀平表示,北京市會通過減輕企業稅、個人所得稅等途徑從另一方面平衡增加物業稅給納稅人帶來的稅收負擔,整體上不會增加納稅人負擔。
中原地產華北區總經理李文傑表示,物業稅以前在北京以"房產稅"的名義進行空轉運行,物業稅開徵後,北京市可能會對現有房地產行業稅收進行整合,減少一些重複納稅的地方。
所有參與物業稅政策制定的專家都傾向一種觀點:開徵物業稅不能增加普通納稅人負擔。
或因如此,北京市在申報物業稅開徵方案時表示,暫時不對民宅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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