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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起徵點的公平之殤
(資料圖片)
把個稅起徵點確定爲2000元,不僅前瞻性不夠,而且出現明顯的滯後性。一是該起徵點遠遠滯後於民衆的要求,二是民衆的收入將會滯後於物價的上漲。
從2008年3月1日起,我國個稅起徵點將從現在的1600元/月上調至2000元/月。
事隔2年的再次調整,標誌着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實施以來,目前開始進入了一個微調階段,一些更加顧及民生民情的元素被加入到了改革的思路中來,也體現了新的爲政理念在各個政策領域的滲透。但對於起徵點的調整,調多少,怎麼調,如何體現公平的要義,則再一次成爲社會各界的熱門話題。
物價上漲幅度這麼大,起徵調幅過於低
“這次調整後能比過去少交幾十塊錢稅,但現在物價上漲幅度這麼大,少交的稅還是補償不了物價上漲的部分。”北京市民康女士這樣回答《小康》記者關於起徵點調整的提問。
2007年以來,通貨膨脹開始席捲中國內地。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數據顯示,2007年前三季度居民消費價格同比上漲4.1%,拉動物價上漲的主要因素是食品價格。前三季度,食品價格同比上漲10.6%。其中,糧食上漲6.3%,蛋上漲26.2%,肉禽及其製品上漲29.1%,水產品上漲4.6%,鮮菜上漲3.0%。
生活資料的大幅上漲加大了老百姓的生活成本,也正是出於物價上漲方面的考慮,調高起徵點的措施才得以落實。此前,財政部部長謝旭人受國務院委託作草案說明時表示,近兩年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有所增加,個人所得稅減除費用標準需要適當調整。
此次調整使大部分工薪階層的納稅額有所減少,按起徵點2000元計,若保持稅率和級距等不變,以收入2000元、5000元、1萬元三個檔次的月薪爲例,收入者分別需要繳納個稅爲0元、325元和1225元;比按照1600元的起徵點分別少繳納的額度爲20元、60元和80元。
“實際上,減除的稅額數量還是太少了,比以前少繳幾十元實在不算什麼。”在北京一家民營公司從事技術工作的劉先生告訴《小康》記者。劉先生的月薪是5000多元,起徵點調整後,他比以前少繳80元。
據記者調查,1600—2000元收入的人羣對此次調整較爲滿意,3000—5000元的人羣認爲起徵點還應該提高,5000元以上的則對此反應平淡。
在記者走訪過程中,對於理想中的起徵點額度,大部分人認爲,2800—3000元比較適合當前國情。
公平的難題
“縱觀中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調整軌跡,1981年職工平均月工資約爲60元,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爲800元,約爲月平均工資的13倍。而據國家統計局年度統計公告,2006年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爲21001元,月平均工資爲1750元。不要說13倍,即使按照2倍測算,也是3500元”,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南振中委員在審議會議上說,“這意味着,20多年前個人所得稅主要向少數高收入者徵收,工薪階層並非徵收主體。”
據國家統計局2007年10月29日公佈的數據,去年前9個月城鎮職工月平均工資爲1853元。可見,2000元起徵點幾乎將平均收入線以上的所有工薪階層一網打盡。
有評論認爲,個稅法的宗旨是調節居民個人所得,而不是爲了單純增加國家財政收入。所以,個人所得稅不應成爲普遍適用的“人頭稅”。
對於目前起徵點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首都經貿大學財政系教授趙侖也持懷疑態度。“起徵點也叫免徵額,其實目前免徵額的調高對社會公平分配影響不大,基本起不到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比如說,現在從1600元提高到了2000元,那麼同樣高收入羣體也提高了,而且高收入羣體少繳的稅要比低收入羣體要多。”他向《小康》記者解釋道。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地域差異化徵收也是當下討論的熱點話題。有位網友發帖道:“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全國統一稅制,沒有考慮全國收入和物價的平均水平。2000元的起徵點對於內地某些地區的人來說可能是比較合理的,但是對經濟發達地區還是太低。”他建議起徵點應該按照基本工資來作爲一個衡量標準,比全面的平均工資高一些纔算是最合理,還可以按照各地的消費水平來劃分,沿海地區可以上浮20%,而其他一些地區可以下浮20%。
此外,一個關於起徵點一直懸而未決的問題再次走入人們的視野,即低收入家庭的繳稅問題。比如,一個人每月掙2100元,但是他要負擔一家三口的生活,依據現在的規定他必須納稅;但是同樣是三口之家,三個人全部掙工資,如果每個人的月工資不超過2000元,那麼他就不需要納稅。這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全家人均收入700元的要繳稅,而人均收入2000元的卻不用繳稅。這顯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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