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經濟學家茅於軾先生日前在博客中撰文提出:在我國,窮人的稅負比富人要高。茅於軾稱,在我國,由於財產性收入很難徵到稅,所得稅徵收的對象主要是工資所得,而財產所得是富人的主要收入來源。所以富人收入中有較大的部分沒有交稅。不過這一現象並不是現在纔有的,是一個老問題。
2007年我國稅收增長超過GDP增長兩倍,稅收佔GDP的比例不斷上升,人們所創造的財富中稅收的比例不斷增大。稅收對收入分配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茅於軾稱,在國民經濟快速發展的情況下,稅收對於收入分配的影響值得關注。
稅負最後都由消費者負擔
茅於軾稱,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只佔總稅收的7%,佔很小的一部分。其餘部分的稅收按徵收比例排列,依次是增值稅(佔36.7%)、企業所得稅(佔20.0%)、營業稅(佔14.7%)、進口品的消費稅和增值稅(佔14.3%)。這四項稅佔了全部稅收的85.7%。再加上個人所得稅的7%,就是92.7%。其他還有消費稅5.4%,關稅3.3%等。要分析稅是從哪兒徵來的,主要是分析這幾部分稅收的來源。
從表面上看企業是繳稅的主體,但企業肯定會把稅加到價格裏去。企業的產品加稅以後,消費者的負擔加重了,產品的銷量會減少,這是企業真正的損失。所以不論表面上是企業付稅,或者是消費者付稅,最後都是一樣的,稅負會在企業和消費者之間分擔。分擔的比例由商品的消費和生產特點決定。
但是從總體上可以看出,稅收都直接間接跟消費有關。不論是超市買東西,或者是交電話費等等,其中都包含着增值稅和營業稅。連關稅也是和消費有關。
政府應對財產性收入嚴格徵稅
茅於軾認爲,每個人的收入分成消費和儲蓄。除開個人所得稅,儲蓄的那部分本金是不納稅的。政府不會從個人存款本金中收取任何稅金。而富人的儲蓄在總收入中佔的比例高,也就是不納稅的部分佔的比例高。所以相對於收入而言,富人的納稅比例較低。窮人則相反,他們的大部分收入用來消費,這部分都需要納稅。因爲窮人的儲蓄比例低,所以不納稅的部分佔的比例也低。
因此,茅於軾建議,我國稅制改革的大方向應該是增加個人所得稅的比例,降低其他稅的比例,尤其是要對財產性收入嚴格徵稅,把累進所得稅真正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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