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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協管員上路檢查、收費、罰款,均屬公路“三亂”行爲。記者昨獲悉,日前,溫州市糾風辦查獲四起協警對違章車輛開“罰單”、設置測速設備拍照等事件,並督促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日前,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一交通協管員林某某,駕駛警車在該縣世紀大道,放置兩臺雷達測速設備分別對雙向過往的車輛進行測速拍照,收集、採集違章車輛超速證據,且沒有隨機攜帶測速設備檢定證書的行爲。此外,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龍港交警一女交通協管員,對違章車輛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溫州市糾風辦認爲,根據國務院糾風辦、公安部等規定,“不具備執法主體資格的人員上路檢查、收費、罰款的”行爲,屬於公路“三亂”案件。此前,溫州市糾風辦也曾先後查到兩起公路“三亂”行爲,分別是:2007年9月29日至10月17日期間,平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二中隊交通警察張某,擅自將兩本各50份的《違法停放車輛處理通知書》,交由交通協管員鄭某某、李某某、葉某某等人攜帶上路查處違法停放車輛,由交通協管員替代自己簽名出具“通知書”共80份。截至10月23日,已有10份“通知書”的當事人因此接受行政處罰,各被罰款人民幣150元。市糾風辦督促平陽縣有關部門作出處理:責成平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撤銷已出具的《違法停放車輛處理通知書》和已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已繳納的罰款如數退還當事人;並追究了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另外,文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交通協管員胡某某,於去年12月20日晚7時,着便裝駕駛警車至56省道垟嶴地段放置雷達測速設置,對過往的車輛進行測速拍照。市糾風辦在查獲後已發函,要求文成縣有關部門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文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秩序中隊負責人政紀處分,對交通協管員在公路上採集的超速車輛違章記錄並已作出行政處罰的,責成文成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予以撤銷,並落實整改措施。 溫州市政府糾風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治理公路“三亂”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歡迎社會各界共同關注,協助治理公路“三亂”,積極舉報公路“三亂”行爲。市民如有發現公路“三亂”行爲,可撥打省公路“三亂”舉報電話96520。市查處公路“三亂”案件快速反應小分隊人員將按規定進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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