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聊天自稱大三女學生 想找情人同意就匯誠意金事主上當先後20多次掏錢冒充女生男子騙“情人”百萬 被告人受審認爲指控都屬實稱用贓款炒股差不多賠光檢察官分析受害者被騙倆原因 一位24歲的男青年陳某在網上冒充“女大學生”,以做情人爲由,一面未謀就詐騙了事主黃先生上百萬的錢財。 今天上午,海淀法院審理了這起奇特的詐騙案。 庭審現場 上午9時許,皮膚白皙的陳某被法警帶入法庭。 陳某從長相上看比較普通,眼睛較小。 針對公訴方指控,陳某的回答很簡潔:“我沒意見,都屬實,我認罪。”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他始終沒有爲自己辯護一句。 當法官問及贓款去向時,陳某說:“炒股票了,都賠得差不多了。” 記者瞭解到,初涉股市的陳某進行的大多是風險較大的權證交易。直至被抓時,他的賬戶上只剩下14萬餘元。 陳某的辯護律師說,事主黃先生找情人的行爲違背了善良風俗和道德公約,本身也具備重大過錯。而且陳某的認罪態度一直不錯,希望法官從輕處罰。 對此,公訴人立即反駁說,許多詐騙案中,事主都具有一定的過錯,但這並不能成爲被告人實施詐騙的理由。 此案法院將擇日宣判。 案情回放 “大三女生”找情人不到仨月騙百萬 2007年5月27日晚,黃先生在網站聊天室認識了自稱是對外經貿大學大三的女學生“李麗娜”。 聊天過程中,“李麗娜”說想找個情人。精神空虛的黃先生與“李麗娜”越聊越投機。 此時“李麗娜”提出“如果你有誠意的話就給我匯一筆誠意資金”,並把一個農行賬號發到黃先生的手機上。 第二天,黃先生便到銀行把600元錢匯了過去。此後,他先後給“李麗娜”匯款20多次,匯出的“誠意金”總額達到101萬餘元(主要過程見下圖)。 直到8月5日,黃先生才感到自己是徹底被騙了,只好報案。 2007年8月21日,民警在昌平區天通北苑小區將化名李麗娜的陳某抓獲,目前部分贓款贓物已退賠。 “李麗娜”與黃先生交往主要過程 詐騙人陳某,24歲,在網上自稱是對外經貿大學女學生“李麗娜” 2007年5月28日 “李麗娜”收到第一筆錢後給黃先生髮短信說:“你是第一個給我存見面誠意金的人,我挺開心的。你再給我匯一筆錢,具體數額我也不講,體現出你的誠意,我就不再選擇別人了。” 5月29日 黃先生匯了900元,“李麗娜”回短信說:“你太小氣了!”黃先生又兩次匯了1000元。 “李麗娜”回短信:你應該大方點,錢我會取出來,到時見面我會還給你的。 黃先生回短信:你到底要多少錢? “李麗娜”:我不喜歡談數字,你拿出誠意來。 5月30日 黃先生又匯了5000元。 “李麗娜”又發短信說:你還是沒有誠意。如果你辦到了,我們就立刻見面,到時我會把錢還給你。 受害人黃先生,29歲,在本市某供電公司上班,已有家室 5月31日 黃先生匯了5萬元。 不料“李麗娜”卻責怪黃先生:“如果你拿出了全部積蓄,我再不見你就讓車撞死。”後來黃先生又匯出6.5萬元。 6月5日 黃先生又匯了6萬元。 庭前採訪 爲何未謀面能騙百萬? 在此案開庭前,記者採訪了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曾靜音。 曾檢察官說,被告人陳某與事主黃先生並未見過面,也沒有通過電話,在整個行騙過程中也沒有過多借口,居然就能騙走上百萬。這不僅讓辦案人員感到非常奇怪,而且就連陳某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議。 從原因上分析,一方面是由於事主黃先生剛參加工作不久,社會經驗還不夠豐富,防範意識不強。 另一方面,處於不繼續匯錢就無法要回之前所匯錢款的兩難心理,導致黃先生被騙取的錢財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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