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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扶持天津市殘疾人創業和個體戶參保,天津市決定將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繳納2008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給予補貼的標準,由原每年1360元提升至每年1632元,平均每月補貼殘疾人個體戶136元。
據市殘聯殘疾人勞服中心就業科鄧豐科長介紹,依據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市殘聯對已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殘疾人個體工商戶實施補貼制度,凡是已經辦理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都可享受,其個人支付部分,由國家財政部門按照最低繳納額給予補貼。但由於今年職工工資上調,繳納基本養老基金最低額也隨之上調,因此,今年由國家財政再次出資,提升殘疾人個體工商戶補貼金額,由原最低繳納標準每人每年1360元提升到每人每年1632元。財政撥付的補貼資金將通過銀行撥付到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的銀行卡中。
如殘疾人個體工商戶仍未辦理基本養老保險的,可持規定申請材料,向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鄉、鎮殘聯提出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申請,符合條件後,由街、鄉、鎮殘聯一併上報區縣殘疾人勞動服務所複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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