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周頌·執競》中有這麼一句——奄有四方,斤斤其明。原意是:擁有天下佔四方,英明善察好眼光。原本褒揚周武王“英明善察”的斤斤二字,卻在後世的引申使用中,被貶低爲“對無關緊要的事過分計較”。想必那些“自命清高”的文人騷客和“目空一切”的士大夫,在著書立傳、左右視聽的輿論引導中,是容不得半點“小”的。即便凡事較真兒、甚至十分堅持原則的正人君子,也往往成爲被世人嘲諷、蔑視的“斤斤計較”之輩。於是,撐着一張張自大的“面子”,誰也不肯錙銖必較了。
這樣一來,就有了本報3·15專欄報道中出現的這一幕:昨天還爲“鬼秤”的泛濫而義憤填膺,今天就爲“公平秤”的冷遇而無可奈何。失去足夠力度和密度的監督約束,僥倖之徒當然就有了實施“鬼伎倆”的空間和膽量。當我們羣起拷問不法商販的“黑心”時,有沒有人反問自己一句,難道在他們堂而皇之的欺詐中,沒有你我因爲顧全自己的“面子”而給予的縱容嗎?
仔細想想,在我們眼皮底下爲所欲爲的,除了“鬼秤”還有什麼?飯館餐桌上擺放的消毒餐具向你收費時,你質疑了嗎?商場促銷的購物返券,讓你不停地掏着腰包時,你質疑了嗎?在各個消費領域,見到“最終解釋權歸本**所有”、“一旦**概不負責”、“在此消費謝絕**”等“霸王條款”的標誌性用語,你又質疑了嗎?……如果說,所有的這些不聞不問給我們帶來的損失是區區小數、不足掛齒的話,它們對整個消費市場公平和諧的破壞力纔是可怕的。
更可怕的是這種“姑息養奸”的行爲成爲一種慣性和理所當然,從而氾濫、影響到其他社會領域。事實上,這樣的問題已經有所顯現了。僅以教育和就業爲例,不就是那些僥倖作弊的人和衆人“睜一眼閉一眼”的遷就,給了越來越多的“職業槍手”和“假證販子”市場和飯碗,從而才釀成這些領域內的“誠信危機”嗎?出現問題後的法辦和嚴管固然重要,但我們的公平秩序,顯然更需要每個人做到時時自律和“斤斤”。
教育孩子的道理誰都知道,在一味姑息遷就的溺愛中長大,孩子必定難成大器甚至會走上歪路。制止那些從事非法勾當的人,和管教狡黠任性的孩子一樣,必須限制乃至遏制他們無止境的需求和野心。既然我們肯在孩子的教育問題上事無鉅細,爲什麼不能在挑戰欺詐和不公的時候“斤斤計較”呢?
今年的3·15主題是:消費與責任。本報在專題報道中同時徵集侵權行爲線索和不良消費行爲,就是想讓大家知道:在營造公平和諧的市場氛圍中,這個責任講的絕不僅僅是我們“問責”的權利,同樣還應有我們“自責”的義務。有執法部門的“責”無旁貸,有消費者的反躬自“責”,才能使一切消費欺詐行爲罪“責”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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