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市場上僞劣假冒商品屢禁不止,消費者選購商品及消費後一定要索要消費證據。消費證據包括四個方面:發票、保修卡、合格證及產品說明書。對此,消費者一定要當索取並妥善加以保存。
發票——按照法律規定形式制定的寫明支付一定貨幣金額的證件。發票的形式和內容必須有效,它是行政、司法機關和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的首要條件。發票的內容包括經營者和客戶的真實名稱、購物當日的時間、商品規格、數量、價格、經營者的公章、銷售單位經手人的簽字或蓋章。如果商家提供的票據不正規或沒有加蓋公章,應該拒收。
保修卡——方便消費者維修產品的憑證。非易損壞商品都應附有此卡,一旦產品出了問題,消費者要到廠家指定的聯保單位去維修,維修單位要在保修卡上準確記錄修理時間、維修項目、修理人員姓名,這是目前不少消費者權益受到侵犯時失去合理賠償的最大盲點。
合格證——證明某種商品質量達到設計和製造標準並經過檢驗達標的憑證。它是衡量商品質量的重要憑證,凡非易損壞的商品都應隨產品附有此證。尤其是家電用品、摩托車、電腦等大件的合格證,對保證其使用安全特別重要。消費者在購買時要主動查找並注意保存。
使用說明書——詳細闡明使用方法及其注意事項的規範性材料,像電器類、機械類、電腦類商品都應附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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