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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爲籌措毒資,在短短一個月的時間內,瘋狂搶劫了20名女性出租車司機財物,平均30多個小時作案一起。近日,河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犯罪嫌疑人提起了公訴。
被告人王某,38歲,本市人,曾兩次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05年4月30日被釋放。王某沒有工作,遊手好閒,染上了吸食毒品的惡習,因爲沒有錢買毒品,便想到了搶劫。200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王某搶劫了20名女性出租汽車司機的財物,搶劫的物品有現金、項鍊、戒指等,經估價共計萬餘元。
主訴檢察官在提訊被告人時,王某表示他之所以選擇搶劫出租車司機,是因爲在出租車上實施搶劫,空間相對比較封閉,不易被他人發現;之所以選擇搶劫女性司機,是因爲女司機膽子比較小,不敢反抗,比較容易得手。檢察官提醒廣大出租車司機,一定要有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嚴格按照交管部門的規定安裝安全護欄,女性司機在營運時儘量不要戴戒指、項鍊等首飾,身上也不要帶過多大面值的現金,不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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