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鄭州3月9日電(記者程紅根)鄭州市教育局日前對新評選出的“名師”提出新要求:每個人要帶3名“徒弟”,其中2名須是城鄉交流農村學校的青年教師;每月要在自己的博客上至少發表3篇博文,供其他教師閱讀、學習。 鄭州市教育部門從2005年起每三年評選100名“名師”,迄今已評出兩屆。獲得“名師”稱號的教師都是各科教師中的佼佼者,在科學研究和教師培訓等方面可獲得政策支持。根據規定,新近評出的第二屆“名師”從今年起三年期間,將獲得每年3000元的科研經費,還將獲得到高校或出國培訓的機會。 除待遇較第一屆有所提高外,鄭州市教育部門對於“名師”的要求也有提高。根據規定,第二屆“名師”每人須帶3名青年教師作爲“徒弟”,其中,在市直學校任教的“名師”須在校內選擇1名、在城鄉交流農村學校選擇2名青年教師爲徒。同時要求,每位“名師”都要在“鄭州教育信息網”開設“名師博客”,規定每位“名師”在個人博客裏每月至少要寫3篇博文,給其他教師提供閱讀和學習的機會。 據悉,鄭州市教育部門還將對“名師”進行定期評議、考覈,如果年度評議、考覈不合格,將不發放當年度的科研經費,兩年考覈不合格,將取消“名師”資格。 (責任編輯: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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