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河邊撕扯朋友落水溺亡
一男子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
一男子飲酒後因不滿朋友送其回家,在河邊與對方撕扯。未料拉扯中,二人雙雙跌入河中,朋友竟溺水死亡。河西區法院日前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該男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去年11月14日凌晨,家住天津市南開區的無業男青年樊某與朋友劉某等人在河西區大沽南路一家酒吧飲酒後,劉某送樊某回家。二人乘坐出租車行至大沽南路東樓津海橋時,樊某下車並表示不願回家。劉某勸說樊某回家,樊不從,二人爲此在津河邊發生爭執,進而相互撕扯起來。拉扯中,二人雙雙落入津河,劉某當場溺水身亡。案發後,樊某通過他人報警並在現場等候民警。民警趕到後,將樊某帶回公安機關,後經進一步審查成案。案件審理期間,樊某家屬一次性賠償劉某家屬經濟損失共計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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