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塘沽醫保局獲悉,塘沽區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與城鎮個人基本醫療政策,3月15日醫保報銷按新政策施行。
據介紹,2007年塘沽區參保人數近24萬人,其中城鎮職工參保人數爲17.1萬人,農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爲6.1萬人,城鎮個人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爲6487人。塘沽醫保局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政策的主要調整爲:
門診限額特殊病報銷比例雙提高
門診限額標準原政策規定:“每年1月1日不滿35週歲的限額標準4000元;滿35週歲不滿45週歲限額標準4500元;滿45週歲至退休的限額標準5000元;退休限額標準5500元。”
新政策調整爲:“每年1月1日不滿45週歲的限額標準爲5000元;滿45週歲至退休標準限額爲5500元;退休人員限額標準爲6000元。”
特殊病報銷比例原政策規定:門診Ⅱ類特殊病(如糖尿病、肺心病、紅斑狼瘡、偏癱、精神病等)報銷比例爲70%。
新政策調整爲:門診Ⅱ類特殊病在職職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市級以上退休勞動模範報銷95%,各類人員報銷比例增幅達15%-25%。
特殊診療自付額降幅達5%-15%
原政策規定:特殊檢查、治療(如CT、核磁共振等)及使用貴重藥品,職工個人先自付20%,退休人員個人先自付10%,再按規定比例報銷。
新政策調整爲:特殊檢查、治療及使用貴重藥品,按照《天津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目錄暨服務設施標準》及其補充文件規定的B類目錄中所列的不同醫療項目執行,自付部分下降5%-15%,“B類目錄”的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是可供臨牀診療選擇使用,效果確定,但費用較高,需適當控制使用的診療項目或服務設施(如彩色多普樂儀、伽馬刀等);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一次住院或門診使用醫療材料費累計達4.5萬以下的個人不自付;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個人不自付。
提高一級醫院報銷比例
原政策規定:現有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基層醫院、社區衛生院)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報銷85%,退休人員報銷90%,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市級以上退休勞動模範報銷95%。
現政策調整爲:參保人員在一級醫院住院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在職職工、退休人員、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市級以上退休勞動模範報銷分別提高至90%、95%、98%,報銷額度漲幅達3%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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