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中院近日公開宣判了一起該市近年來最大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以楊傳斌、楊傳細、楊傳明三兄弟爲首的43名被告人依法被判處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的拘役和徒刑。 記者從寧波市中院獲悉,自1993年起,江西永豐縣人楊傳斌、楊傳明、楊傳細等先後來到浙江寧波,以扒竊爲業。2000年前後轉而從事賭活動,並糾集數十名江西無業人員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故意傷害、敲詐勒索、聚衆鬥毆、尋釁滋事、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活動,致使一人死亡、三人重傷,多人輕傷。 2004年以來,三人又採用發工資、提供食宿、入股分紅等手段網羅人員,組織、指揮和控制其成員分別從事賭博坐莊、做“桌角”、看護賭場、放高利貸、衝擊其他賭場等活動。同時,被告人楊傳斌還採取暴力、脅迫等手段,以強行入股等形式從娛樂行業攫取財物。 法院經審理查明,楊氏三兄弟通過上述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共計400餘萬元,除歸己非法佔有外,均用於組織成員的食宿、工資、消費等,逐漸形成了以三人爲首的組織成員較爲穩定、人數較多、骨幹成員基本固定,並具有一定經濟實力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法院認爲,被告人楊傳斌、楊傳細、楊傳明組織、領導以暴力、威脅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爲非作惡,欺壓殘害羣衆,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其他被告人主動加入黑社會性質組織,並積極參與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其行爲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據此,以故意傷害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非法拘禁罪數罪併罰,分別判處楊傳斌、楊傳明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各處罰金40萬元;以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聚衆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數罪併罰,判處楊傳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8.5萬元;判處楊葉果等9名骨幹分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至二十年不等,並處罰金5萬至10萬元不等;判處其餘31名被告人拘役六個月,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年六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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