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就『司法公正』問題接受中外記者集體采訪。全國人大代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公丕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彭宇案件實際上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糾紛案件。案件由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判決,判決之後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關注,媒體、網絡也進行了熱烈的評論。
公丕祥說,彭宇案件一審出來之後雙方當事人都不服,上訴到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進入二審以後,在各有關方面的關心、支持下,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調解工作,依法組織調解,雙方當事人在二審期間達成了和解協議,並且申請撤回上訴。南京中院依法裁定准予雙方當事人撤訴。最後案件的結果是以和解撤訴而結案的。而且雙方當事人對案件的處理結果都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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