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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精神病院原財務科長唐地勘、原出納劉妙惠,利用職權侵吞精神病院伙食團20萬元伙食費。近日,成都市青羊區法院一審以貪污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5年。 法院審理查明,唐地勘和劉妙惠分別是成都市精神病院原財務科長和出納。據唐地勘交代,2003年8月,成都市精神病院將歷年來精神病人伙食補貼結餘款20萬元轉到伙食團賬上。後來,領導又要求將這20萬元伙食費暫時轉出,存入精神病院在農業銀行的賬戶。此時,她和劉妙惠商量,精神病院在建設銀行的賬戶上還存有該院部分停薪留職人員的款項共有25萬餘元,而這筆錢很少有人知道。如果他們將這20萬元以現金方式取出私分,再從建設銀行的賬戶轉20萬元到農業銀行賬戶,將很難被發現。兩人一拍即合,2003年10月28日,在辦公室裏,兩人將取出的20萬元伙食費平分了。唐地勘交代,2003年,她和劉妙惠用這筆錢分別買了一套小戶型住房。 2007年7月4日,偵查機關在調查市精神病院人員涉嫌挪用公款一事時,唐地勘和劉妙惠交代了侵吞20萬元伙食費的事。 (責任編輯: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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