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劉凱欣代表建議,由中央政府撥出專款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省、市級研發中心。
劉凱欣代表說,多年來,中央各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以多種形式對中小企業提供了資助,但不同程度存在着審批過程不嚴密、資助對象的隨意性和管理檢查不嚴格等問題。建議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省、市級研發中心,幫助中小企業融入產學研有機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進一步提高我國科技水平,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
劉凱欣代表建議,省、市級研發中心由各省、市的科學技術委員會設立和管理,其辦事機構也可以掛靠於科委直接管理的工程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中心的經費由中央財政提供,省、市財政給予相應的配套。經費除用於研發中心的運行費外,應全部用於中小企業的研發項目上。研發中心的職能主要在於:爲中小企業和學校、科研部門牽線搭橋,通過建立網絡和數據庫,組織見面會、研討會等方法密切相互之間的交流;根據本省、市區域發展的需要和中小企業的實際情況提出項目申請指南;組織中小企業和學校或科研部門聯合申請項目;組織項目的評審、審批、管理和考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