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廣新聞網18日報道,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市最近有一個35歲的男子,被控利用檔案分享軟件,去竊取他人的ID,因而被判刑4年3個月,這是美國第一宗利用檔案分享軟件竊取他人ID,而被判刑的案件。
美國媒體稱,過去曾經有人因爲利用檔案分享軟件,分享影音檔案或軟件而被判有罪的案例。不過利用檔案分享軟件去竊取他人ID因而獲罪的,這還是第一起。檢察官表示,有許多被害者,是因爲他們的孩子在計算機裏安裝了這些檔案分享軟件,而使得這名男子有機可乘,透過這樣的軟件,竊取計算機使用者的ID與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