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市區秀水苑居民在小區看到了張貼的紅榜,該小區居民羊愛虹等9人以高票當選爲秀水苑第三屆業主委員會委員。至此,歷經76天,牽涉當地街道、居委會、小區居民代表大量精力,由1600多戶居民參與選舉產生的秀水苑新一屆業主委員會正式誕生。這算得上是一次基層民主的有益探索,在目前衆多小區業主委員會產生和運轉面臨尷尬之時,作爲我市最大小區之一的秀水苑小區能成功選舉出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無疑有着重要的示範和借鑑意義。 尷尬之態: 老一屆業主委員會不幹了 記者到稽山街道秀水社區居委會蹲點了解情況,有一個很深的感受是,現在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成立很難,而成立之後又處於十分尷尬的地位(本報1月13日4版曾作報道)。 近幾年來,隨着住房格局不斷變化,許多小區居民對一個全新的組織——業主委員會寄予了厚望。根據新實施的《物權法》規定,在交房滿兩年或入住率超過50%的小區必須成立業主委員會。今後業主委員會將代表全體業主,來決定小區的重大事務,如物業公司的去和留都將由其“發話”。業主委員會被認爲是業主自治、業主參與物業管理的一個有效措施,更有人把它看作是推進基層民主的一塊試驗田。 然而業主委員會從它產生之初就面臨尷尬,由於選舉的公開性和缺乏宣傳,再加上相當一部分小區居民根本不關心這檔子事,因此導致目前一些小區的絕大多數業主連業主委員會成員是誰都不知道。而業主委員會成員們大多都是兼職,起初都有着很高的工作熱情,但在實際工作中有時像風箱裏的耗子——兩頭受氣:代表業主與開發商、物業公司交涉產生矛盾,居民們不理解,反成了出氣筒,因此有些成員覺得自己無償爲小區居民做事反而沒好氣受,工作熱情減了很多,最後導致業主委員會形同虛設。 記者瞭解到,當初秀水苑第二屆業主委員會成立後,已連續多年又是跑部門又是上門催討,要求開發商移交房屋維修基金和物管用房,但至今一直沒有成功。由於沒有物管用房,業主委員會即便炒了原先開發商指定的物管公司也沒用,導致許多業主委員會成員信心喪失。2007年11月14日,秀水苑第二屆業主委員會11名委員自動解散,業主委員會工作處於癱瘓狀態。 重拾民主: 1600多戶居民莊重投票 偌大一個小區怎能沒有業主委員會?如果沒有這樣一個合法組織,接下去小區管理的衆多工作將很難開展。爲此,稽山街道和秀水社區居委會等通過召開聯席會議,決定重新組織住戶選舉新一屆業主委員會。 秀水社區一位幹部說,秀水苑小區有住房面積189,635.3平方米,住戶1636戶,分爲四個區塊,77幢161個單元,買房戶與拆遷戶交叉混居,遺留問題紛繁複雜,面上物業管理也不盡如人意。在這樣的狀況下產生的業主委員會必須有一定公信力,是能站在秀水苑全局的高度考慮問題和處理問題的。 從2007年12月26日張貼的第一張公告起,整個選舉工作歷時76天,由於前期準備工作認真細緻,選舉工作忙而不亂,選舉結果十分圓滿。選舉共發出選票1636張,回收1628張,其中參與戶數1292戶,達到總戶數的80%,參與住戶的住房面積共141,188.83平方米,達到總面積的80%。13位候選人中有12人得票超過了總戶數的50%,最高得票高達1176票,9人得票率過半。由於新的物業條例規定,當選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是戶數和麪積數“兩個過半”,最後有9名居民當選爲秀水苑第三屆業主委員會委員。 他山之石: “秀水選舉”有何啓發意義? 秀水苑小區住戶衆多,情況複雜,最後卻能成功選舉,從中我們是否可以悟出什麼道理?它能給更多的小區業主委員會選舉帶來怎樣的啓發?“業主委員會責任重大,它必須從一開始就做到每個流程合法、公開、透明,鼓勵儘可能多的業主積極參與。”秀水社區居委會主任羊愛虹此次又當選爲業主委員會主任,她說,爲了做到這一點,整個籌備到選舉流程設計,都由小區住戶程幸福律師全程把關;爲了讓每戶居民知曉,接受羣衆監督,每一張公告都堅持貼到每幢每單元,並且每次貼都選擇在週五,以方便居民在雙休日的時候能夠看到;籌備組名單、業主代表名單、候選人名單都按規定時間接受業主的質詢;選舉採取業主有記名投票方式,體現了選舉工作的剛性。 “發動羣衆,組織網絡很重要”,一位社區幹部總結說。面對1600多住戶,要讓每戶住戶都領到選票、填票,最後收票、計票,其工作量可想而知,僅靠籌備組人員和社區幹部是遠遠不夠的。爲此,籌備組動員產生了77名樓羣志願者代表,就是靠着這些代表的熱情幫助,才完成了任務。記者瞭解到,59歲的志願者施美華承擔了兩幢樓60戶住戶的選票分發整理工作,敲門入戶次數近300次,上下樓梯次數不計其數。 “當然,居民們的熱情參與和支持也出乎了我們的意料”,羊愛虹說,原先擔心會有衆多住戶對選舉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而真的當我們把選票送到他們手中時,他們都填得很認真,而且都簽了名,這保證了我們的選舉結果順利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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