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將舉行,臺灣“高等法院”20日指出,“選舉罷免法”規定,“高院”爲這次選舉訴訟的專屬管轄法院,爲因應可能發生的選舉案件,院方已排定輪值表,並與各地方法院建立聯絡網,屆時可以迅速處理案件以杜絕爭議。
據“中央社”報道,另外,爲了證據保全,如果在案件起訴前或起訴後有急迫情形,也可以聲請受訊問人住居所或證物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保全證據。
“高院”表示,爲因應“大選”可能發生的選舉案件,並迅速妥適受理裁判,院方已排定各單位輪值表,院長黃水通、兩個選舉專庭及其它相關科室支持人員均將於22日及23日依排定輪值班表輪值在院,並與所屬各地方法院建立聯絡網(各地方法院亦同樣排定輪值表),隨時瞭解各法院有無受理及辦理案件情形。
“高院”指出,爲處理“選罷法”之一規定重新計票事件,院方已訂有參考要點,並於6日覈定實施。“高院”也與“中央選舉委員會”聯繫,並函請該會在當天就有無重新計票事件發生等相關信息,能儘速聯繫,並交付相關數據,屆時“高院”將依法儘速妥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