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市一家鵝肉小吃攤,去年11月間遭人縱火,發現被解僱的鐘姓前員工涉嫌重大,只是調閱鍾姓男子住家、加油站和火場三處監視影像,卻發現時間不合,無法讓鍾姓男子認罪。當地警方向報時臺比對時間,才發現原來鍾姓男子家的監視器時間快了12分鐘,將時間恢復後,總算讓鍾姓男子認罪。 據臺灣東森新聞報道,去年11月18日,桃園市中州路上的鵝肉店傳出火警。當時警方調閱沿途監視器,鎖定鵝肉店前員工鍾姓男子涉嫌重大,只是監視器拍下的縱火犯影像沒辦法辨識。加上警方比對鍾姓男子住家、加油站、鵝肉店三地監視器,意外發現時間不對。 警方發現,鍾姓男子出門時,住家監視器是凌晨3點21分;當他出現在加油站,加油站的監視器拍下他出現的時間卻是3點19分;時間竟然倒流,讓警方大呼不可思議,趕緊和報時臺對時才發現,原來鍾姓男子家的監視器時間快了12分鐘,加油站時間快了1分鐘。 隨着警方還原時間,這名因爲遭解僱而懷恨在心的鐘姓男子坦承犯案,也才破解這起“回到未來”犯案的假象。 (責任編輯:黃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