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動者患病有獲得治療和休假的權利。如果職工患傳染病,就應該按照醫囑休假調養。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且約定的金額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