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檢查部門“特別偵查組”自去年4月2日成立迄今將屆滿一週年。臺“檢察總長”陳聰明指出,“特偵組”檢察官過去一年辦案不分藍綠,沒有特殊考慮,已將外界干擾降到最低,未來一年也將秉持相同原則辦案,並適度對外說明矚目案件偵辦進度,避免引起不必要爭議。
據“中央社”報道,陳聰明表示,臺灣貪瀆案件定罪率偏低,圖利案件甚至不到百分之三十,檢察官辦案必須客觀嚴謹、講求證據,纔不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這也是他一直要求“特偵組”檢察官的辦案態度。
部分媒體批評“特偵組”辦案常讓外界有政治聯想失去司法公信力。陳聰明指出,“特偵組”成立以來,並沒有任何案件因爲黨派有特殊考慮,均以嚴謹、客觀及講求證據的原則辦案,檢察官的操守也絕無問題。這一年的確有外界的干擾,但他已經讓這些干擾降到最低。
陳聰明希望外界以宏觀的角度看待“特偵組”辦案,並期待司法不要牽涉政治,政治也不要干預司法,兩者脫離,檢察官辦案纔不會受干擾。
至於一年來頗受討論的特別費爭議。陳聰明指出,不論藍綠政治人物的特別費案,檢察官都是依同一原則辦理,以單據覈銷的特別費部分,只要是用他人發票覈銷,涉及違法就一定要處理,過去數十年間也有不少因此被起訴的案例。
陳聰明表示,以領據覈銷特別費部分,只要是薪資賬戶支出大於收入,檢察官均儘量從寬處理,不會有不同標準。有些案件並非“特偵組”偵辦、起訴,外界卻怪罪在“特偵組”頭上,這樣並不公平。
對於未來的展望,陳聰明指出,將要求檢察官對案件證據的認定更爲嚴謹,避免不必要的爭議,“特偵組”也必須定期適度說明案情,解除外界疑慮,並持續保持超然立場,貫徹偵查不公開原則,多多偵辦沒有政治色彩的案件,才能使“特偵組”更爲活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