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是國家稅收宣傳月啓動日,記者就市民關心的一些稅收優惠政策走訪了天津國稅部門,瞭解到本市今年起提高增值稅起徵點,減輕了納稅人的稅收負擔。
據悉,依據國稅局《關於提高增值稅起徵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今年起,本市將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2000元提高到5000元;將銷售應稅勞務的增值稅起徵點由月銷售額1500元提高到3000元;將按次納稅的增值稅起徵點由每次(日)銷售額150元提高到200元。
據市國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該局曾在2003年2月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精神,依據當時宏觀經濟政策並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將增值稅起徵點確定在國家規定的起徵點下限。此次將增值稅起徵點提高到國家規定的上限。根據有關規定,增值稅起徵點的適用範圍只限個人,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財政部規定的增值稅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稅。這些措施有利於鼓勵支持和促進我市個體私營經濟更快發展,鼓勵社會就業、提高經營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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