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布魯塞爾4月4日電(記者謝棟風)歐盟委員會4日宣佈,歐盟將進一步規範民用炸藥管理,加強對民用炸藥使用的控制。
根據歐盟委員會當天通過的一項決定,作爲反恐措施的一部分,今後歐盟各成員國境內民用炸藥的包裝上必須使用一種“特殊標籤”。這種標籤必須包含炸藥生產國和進口國、製造商、具體產地以及用文字和條形碼標識的產品代碼。這種特殊標籤將使查找被盜或遺失的炸藥更爲便捷。
決定同時要求炸藥生產和管理部門在炸藥上市後,保存其相關資料至少10年,以便隨時查找炸藥的使用者及其使用情況。
目前,歐盟各成員國對民用炸藥的商標規定不盡相同,這對有關部門查找炸藥源頭和運輸路線等帶來了諸多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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