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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許霆因盜竊罪被廣州中院判處五年有期徒刑的時候,備受關注的寧波版“許霆案”———唐風軍、唐風光兄弟利用ATM機漏洞轉賬225萬元一案,也於日前被提起公訴。
記者昨日瞭解到,該案將於4月15日下午在寧波市中院開庭審理。
該案於去年9月底被移交到寧波市檢察機關後,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最終於許霆案重審前後被提起公訴。該案檢察官表示,3月26日以盜竊罪提起公訴。記者從寧波市中級法院刑庭得知,法官於3月31日收到起訴書,這一天應爲提起公訴的正式時間。
經辦此案的一位檢察官說,以“盜竊罪”名起訴,是因爲當事人的行爲符合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此案是此案,許霆案是許霆案,我們只根據法律來做出判斷。”
法院法官對此不願多說,一位法官表示,他們會獨立辦案,不受其他因素影響。
據瞭解,唐風軍、唐風光兄弟已於上週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書。
唐風軍的辯護律師張朝惠將在開庭時爲唐風軍作無罪辯護,她堅持認爲,當事人的行爲屬於民事範疇的“不當得利”,不應以刑法來制裁。
唐氏兄弟案跟許霆案的一個區別是,唐氏兄弟在轉賬以後三天內就把錢歸還了,情節應該略輕。但法院會給出一個怎樣的判決結果,這些誰也無法預料。
昨天記者聯繫了唐風軍的表哥羅芽嬌。他表示,有錯不等於有罪,他很贊同許霆父親的這個看法———表弟是從自己賬戶上取的錢,這錢不屬於他們,取了是有錯,但不致犯罪。其實每個人在面對天上掉下來的陷餅時,都難免會有貪心。但這首先是由於銀行的漏洞造成的,沒偷沒搶,怎麼能算有罪?即便是盜竊罪,那銀行是主犯,他們是從犯。銀行玩忽職守法律怎麼不追究?等結果出來,如果不是無罪,會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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