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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夫狂砍20多刀 女子請婦聯維權獲賠10萬
丈夫以患精神病爲由逍遙法外,女子請婦聯維權
本報訊記者王瓊、通訊員陳秋鵬報道:在近一年的時間裏,阿芳父女一直在上訪上訴,卻始終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後來,在當地婦聯提供的法律援助下終於維權成功,獲賠10萬元。
家住雲安的阿芳在結婚的時候,並不知道丈夫有暴力傾向,也沒聽說過他患有精神病。但是,自女兒出生後,丈夫卻一直以阿芳沒有生兒子,不能爲其傳宗接代爲由對她拳腳相加。
2006年清明期間,丈夫提出要離婚,阿芳不同意。惱羞成怒的丈夫舉起鋒利的菜刀朝她的頭部、頸部以及雙手狂砍20多刀。經過十個多小時的搶救,阿芳的命是保住了,但她的右手,從此也帶上了八級傷殘。
案發後不久,已經被逮捕的丈夫四處託人求情,最後以被懷疑有精神病的理由獲得了保釋。阿芳父女不服氣,強烈要求當地公安機關嚴懲兇手。豈料,公安機關卻將阿芳的傷勢鑑定爲輕傷,並對其丈夫取保候審。
之後,父女倆一直上訪上訴,要求有關部門重新鑑定阿芳的傷殘等級並出具其丈夫的司法精神鑑定。但他們得到的結果卻是:丈夫患偏執型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爲發病期,受妄想支配,喪失辨別能力和控制能力,遂評定爲無責任能力。經過多次努力,都無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地婦聯在接到阿芳的求助後,立刻爲其提供法律援助。根據案情進展和實際情況,婦聯勸導阿芳放棄追究丈夫的刑事責任,改爲提起民事責任訴訟請求,併爲其重新寫鑑定申請書和起訴書。
在一年多的束手無策之後,阿芳終於得到了一點慰藉:法院判其與丈夫離婚,並獲得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十餘萬元。
據瞭解,目前省內像阿芳這樣的女性還有很多,她們遭遇不幸卻往往不懂得用有效的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爲此,廣東省婦聯專門撥款實施了“中國婦女法律援助行動”項目,截至今年2月,共受理案件247宗,辦結案件成功率達到88%,爲婦女爭取經濟利益超過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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