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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爲北京市社保貪污第一案的東城區社保中心員工貪污案,近日有了結果。曾在該中心支付部工作的趙剛被東城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退賠自己利用系統指令轉出的44萬餘元養老保險金。
趙剛現年33歲,北京人,大專文化。1999年3月,趙剛開始在東城區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工作,被安排在支付部,日常工作就是負責在系統中生成可支付參保人員養老金的指令。
趙剛交代,他經常和朋友在一起商量怎麼掙錢。一次,朋友龐某提到所在公司的賬戶管理不嚴,款項可以隨意進出。趙剛詢問自己的錢是否也可以進出,龐某說可以。於是,趙剛動了心。2002年下半年到2003年5月,趙剛分7次把44萬餘元轉入龐某公司賬戶,而支付單位是東城社保中心。此後,趙剛取出20多萬元用於個人消費,用來購買筆記本電腦和手機等。
法院查明,趙剛轉出這些款項時,使用了參保人員死亡或轉爲外籍公民的虛假理由。根據趙剛編造的上述理由,東城社保中心先後轉出了一公司7名職工的養老保險金。但實際上,這7人並沒有死亡或轉國籍,他們所在的公司也沒有收到過有關款項。
2006年11月28日,趙剛被東城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傳喚到案,同年12月29日因涉嫌犯貪污罪被逮捕。
法院認爲,趙剛身爲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構成貪污罪,遂判處趙剛有期徒刑10年,並退賠東城區社保中心4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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