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杭州4月16日電 浙江寧波唐氏兄弟利用銀行ATM機差錯取款58萬餘元一案,15日下午在寧波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今年23歲的唐風軍和22歲的唐風光系湖南省炎陵縣人,3年前來寧波打工。去年1月28日,唐風軍來到寧波市鄞洲銀行的一臺ATM機上轉賬,其卡原來只剩下4.49元,唐風軍誤輸爲49.49元,頁面顯示轉賬成功。唐風軍意識到是ATM機出了差錯,於是唐風軍就不停地轉賬,當晚卡內的現金達135萬元,他還從ATM機上取出了1萬元現金。次日上午,唐風軍來到鄞洲銀行的ATM機前繼續轉賬,一直轉到2254586.70元才停手。事後經寧波警方調查,不到一天時間唐風軍在ATM機上轉賬21次,其中最大一筆90萬元。
接着唐風軍將ATM機發生故障的事情告訴了弟弟唐風光,唐風光新辦了一張借記卡,兄弟倆2天時間跑了7家銀行,通過櫃檯提取了57.95萬元,他們把其中的20萬元匯給湖南老家,其餘分別存入2家銀行。1月31日唐風軍致電銀行諮詢銀行卡的餘額,銀行工作人員才發現ATM機出了問題,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當天唐氏兄弟被警方抓捕歸案。
在寧波市中級法院的公開審理中,寧波市檢察院指控唐氏兄弟犯有盜竊罪,竊取金融資產數額巨大。唐氏兄弟的辯護律師稱,唐氏兄弟是用自己的真實身份、真實密碼在ATM機配合下完成取錢的,不屬於偷竊行爲。公訴人認爲唐氏兄弟明知自己卡內僅有幾元錢,卻瘋狂轉賬將鉅額資金佔爲己有,因此本案完全符合關於盜竊的法律定義。
公訴人也表示,銀行ATM機發生故障是此起事件的誘因,與其他盜竊案件比,唐氏兄弟犯罪對社會的危害相對較輕,建議法院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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