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範和打擊黑惡勢力,其實是一項社會矯正工程
犯罪社會學認爲,任何一種犯罪現象,背後都有孕育它的社會土壤。有關專家對《瞭望》新聞週刊分析,當前我國一些地方黑惡勢力泛起,一方面由於轉型期社會結構逐漸分解,社會建設短缺,基層政權控制力薄弱,爲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地方惡勢力發育提供了土壤;另一方面,則是少數政府官員的腐敗催化了黑惡勢力的發酵。二者互爲因果,形成惡性循環。對此,有關部門指出,黑社會性質犯罪,沒有後臺和“保護傘”,絕不可能坐大。正因如此,有關專家認爲,防範和打擊黑惡勢力不能僅僅侷限於司法機關,更應成爲一項全社會的矯正工程。
“轉型失範”提供土壤
研究當代中國黑惡勢力狀況的大多數學者認爲,轉型期出現的“社會失範”,給黑惡勢力泛起提供了土壤。
中央黨校社會學教授謝志強向《瞭望》新聞週刊介紹,社會失範是指在新的社會環境中,原有的準則和規範失去了控制人們行爲的權威和效力,“舊的平衡被打破,新的平衡又未完全建立起來,必然催生出各種各樣的困難和問題。”社會失範可以導致許多情景,如社會秩序失控、犯罪現象增多、社會生活中道德敗壞、腐敗盛行,等等。華東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邱格屏表示,社會轉型中,收入差別加劇,會對人們的價值觀念造成嚴重衝擊。在物質化的價值導向下,一些人逐漸形成“有權合法撈,無權不法撈”的心態,認同通過非法、暴力的手段獲得財富。對於其中一小部分人來說,惡勢力甚至成爲一種生存狀態。從近年公佈的被摧毀惡勢力組織的成員來看,其中相當一部分來自社會低下層,包括無業人員、下崗職工等,他們收入低、社會地位低,並缺乏謀生技能。“社會轉型期間,由社會資源分配失衡造成貧富差距,以及造成此差距的扭曲社會公正原則的機制,使得一些來自社會最底層羣體悲觀消沉、憤世嫉俗,很容易聚集成小集團、小團體進行活動。”邱格屏說。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樑華仁認爲,經濟發展的非均衡化與財富分配的非合理化是產生黑社會性質犯罪的根本原因。他分析,企業下崗失業的工人、破產的商業經營者和因各種原因輟學的青少年散落在社會,這支成分複雜的無業大軍,不僅僅個人生活沒有來源,給家庭造成經濟和精神負擔,而且個人未能取得社會承認,心理失衡,人際關係緊張,又長期遊離於社會,失去組織約束,構成了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社會基礎。此外,毒品、走私物品、色情服務等社會不良需求,行業壟斷產生的鉅額經濟利益等,也爲規模犯罪提供了生存空間。再加上國外黑社會勢力的示範和滲透、歷史上幫會組織觀念的影響等,都讓一些黑惡勢力產生充足的動機,通過有組織的規模犯罪減小犯罪成本,取得最大非法利潤。
增強社會控制的兩個途徑
但是,犯罪動機轉變爲實際犯罪需要一個過程。邱格屏教授長期從事犯罪問題研究,她在接受本刊記者採訪時表示,社會控制在這個過程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只有當社會控制方法失靈時,人們在犯罪動機的激發下才可能肆無忌憚地犯罪。她強調,提高社會控制力有兩個途徑,一方面是加強維穩力度,另一方面還需通過完善社會福利、社會組織,加強精神文明建設、文化建設,以及社會教化、道德約束等提高“軟實力”的途徑,來積極維持人們對社會規範的認同。二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廢。從當前情況來看,我國社會控制受到一定的削弱,較爲明顯地反映在社會管理和基層政權兩個方面。如在一些城市中,傳統上通過單位和居委會實現社會管理的模式失去了基礎,逐漸讓渡給新的社會管理模式。但在新的模式尚未健全時,社會管理留出了許多空白點。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教授宋浩波在接受採訪時舉了他親歷的一個案例:南方某城市的一位犯罪青年,在刑滿釋放後一度積極改正,試圖重新融入社會,但在就業安置方面得不到有效幫助,經常面臨孤立無援的境地,過了兩三年還不能解決基本生活問題,最後又重新走上犯罪道路。樑華仁教授認爲,市場經濟的興起,人們對職業的再次選擇自由度加大,隱形失業人數的增加,促使個人通過基層組織或所在單位向社會負責的“個人-單位(基層組織)-社會”控制模式解體,非法利益團體按照自己的價值觀念、道德標準和行爲模式建立一種新的亞社會結構,填補了基層組織的空缺,發展成爲“個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社會”的控制模式。樑華仁還指出,在一些農村地區,原來的基層組織由於控制力與管理能力大大削弱,使家庭宗法組織乘機興起,有的宗法組織爲維護本家庭的團體利益,在家族親情的幌子下,利用宗族的影響和號召力,爲非作歹,稱霸一方,不僅妨礙了國家政令的實施,其本身也容易演化成黑社會性質組織。邱格屏則表示,在一些農村和城鎮地區,黑惡勢力更多地以地緣、血緣、(行)業緣的形式組織起來,並通過對基層政權的勾結和滲透,來謀取最大化的經濟利益。
對於政府而言,要在新的社會形態下切實增強社會控制力,完善服務、填補空白也是重要手段。中央黨校教授謝志強認爲,政府通過加快職能轉變,提供完善的社會服務,能有效增強社會控制力。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設服務型政府、加強社會建設等政策,正是對社會現實的一種及時迴應。
對公權力滲透是大危機
受訪專家分析,與一般刑事犯罪相比,黑社會性質犯罪的特殊性在於,國家公職人員的腐敗,爲黑社會性質組織撐起了保護傘,後者也竭力對公權力進行勾結和滲透。
邱格屏指出,公權力的尋租活動使黑惡勢力在中國找到了生存的政治土壤,並刺激了犯罪活動的增長。在各地警方破獲的案件中,幾乎所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背後都能找到腐敗的影子,查辦一個涉黑案件,就會倒下一批腐敗官員。從近年查獲的案例來看,一些城市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除了積極“漂白”,通過註冊合法公司來掩蓋非法行爲之外,其首要人物還積極爭取政治地位和榮譽,通過當選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方式,來保護其組織的經濟利益。在一些農村地區,則有少數基層政權和基層組織出現黑惡化。學者分析,從黑惡勢力侵入基層政權的路徑來看,主要有兩種方式:官員的黑惡化和黑惡勢力的官員化。
官員的黑惡化指黨政官員向黑惡勢力蛻變,這種蛻變不僅表現爲他們作爲黑惡勢力的背景而存在,而且還表現爲他們的施政行爲在方式和性質上已具有黑惡勢力的基本特徵。例如,一些基層幹部採用“惡人治村”的策略,容忍甚至縱容黑惡勢力,以恫嚇、強迫農民完成各種“任務”。更有甚者,一些鄉村幹部直接蛻變爲黑惡勢力。邱格屏根據自身的研究總結說,從中國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發展動態,特別是黑社會性質組織與政府官員之間的“親密度”來看,有的政府官員已經不屑於在背後做“保護傘”,小打小鬧地收點賄賂了,他們更希望自己就是一方霸主,不是他從別人那裏分得一杯羹,而是在獲得利益時,自己拿大頭,別人拿小頭。而黑惡勢力的官員化則主要是指一些黑惡勢力的代表人物通過各種手段和途徑進入體制內獲取合法外衣,並運用手中掌握的國家權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例如,一些地方的黑惡勢力以金錢開路,通過“投資”或“捐贈”等手段來誘惑部分鄉鎮領導和羣衆,獲取政治資本,並通過村委會選舉等各種途徑侵入農村基層政權。他們在控制農村基層政權後,爲了得到更大的保護,往往千方百計拉攏腐蝕更高級別的黨政幹部。
防範基層政權染黑
黑惡勢力對基層政權的侵入,會導致國家基層政權出現嚴重變異和退化,如果不能被有效遏制,將加劇社會失序,產生災難性的社會、政治後果。
從現有實踐看,運用國家專政力量對黑惡勢力進行堅決而深入的打擊,是最直接的對策。
對此,邱格屏表示,中央層面,可藉助政治體制優勢連續組織專項行動來打擊黑惡勢力,但在基層,需從制度上防範黑惡勢力對公權力的滲透。
受訪的多位學者認爲,無論是防範官員的黑惡化,還是防範黑惡勢力的官員化,首先都要依靠完善而嚴格的制度,來規範政治和社會運行。特別是在改革從經濟體制深入到政治體制的階段,務必警惕黑惡勢力利用民主化、法制化的社會進程,取得合法外衣,並從經濟領域滲透到政治領域。這當中,一要增強對基層政權的規範和引導,強調依法行政,避免基層政權異化爲“保護傘”;二要強調民主的法治標準,強調法制、規範下的民主。
謝志強表示,發展中出現的問題仍然需要通過發展來解決,例如在基層民主選舉中,可以通過嚴格審查代表資格、加強對選舉的監督等方式來防範黑惡勢力侵入基層政權。
農村黑惡勢力呈現氾濫勢頭,也與司法腐敗密切相關,而司法腐敗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司法的地方保護主義。因此有學者指出,防範基層政權染黑務必要嚴法制,樹立國家法律特別是憲法的絕對權威。
樑華仁表示,法治進程中立法滯後、司法空白,是黑社會性質犯罪存在的法制因素。法治進程數十年來,我國舊的法制沉澱沒有切除,造成了諸多領域立法的真空和衝突,而黑社會性質犯罪正是利用這種短暫的空白得以維持。此外,也有學者指出,從根本上鞏固基層政權,防範基層政權染黑,還要深入推進基層民主,落實農民的經濟自主權和政治民主權,其中保障農民土地所有權和建立農民自治組織,是非常重要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