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4月22日電 中國最高國家權力機關22日開始審議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批准中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議案。這一條約是中澳雙方經過友好談判達成的。
受國務院委託,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22日下午在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上就議案作了說明。
據介紹,中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共23條,主要內容包括:引渡義務;可引渡的犯罪;應當拒絕引渡的理由;可以拒絕引渡的理由;移交財物;暫緩引渡和臨時引渡;特定規則;爭議解決的方式;條約生效和終止的程序。
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經審議認爲,條約的內容符合中國法律的基本原則和司法實踐,符合中國的利益和實際需要。這一條約的批准和生效,有利於促進中澳兩國在司法領域的合作,有利於促進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進一步發展。
武大偉表示,中國和澳大利亞自1972年建交以來,關係發展順利。雙方在經貿、科技、教育、旅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不斷深化,人員往來頻繁。近年來,隨着兩國政治、經貿關係的發展及人員往來數量的增多,涉及雙方的刑事案件也有所增多。爲了有效打擊犯罪、緝捕罪犯,中國有必要與澳大利亞締結引渡條約。
武大偉說,“9·11”事件以後,特別是巴厘島爆炸事件後,澳方十分重視在亞太地區開展司法合作,並視中國爲重要的合作伙伴。2003年7月,中國向澳大利亞提出締結兩國引渡條約的建議,2004年4月,澳大利亞作出積極迴應。雙方談判代表團先後於2006年9月和2007年4月舉行了兩輪談判,並就條約全部條款達成一致。2007年9月6日,兩國代表在悉尼簽署了中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
(本文來源:新華網 作者:田雨、鄒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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