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包括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助。
爲規範和加強公共就業扶持資金的使用和監管,杜絕虛假申領行爲,確保補貼資金嚴格按規定使用,東莞市勞動局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對部分就業補助項目實行公示制度。首批實行公示制度的項目包括: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和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助。
東莞多個項目實施就業補助
實施“創業東莞”工程,東莞市實行了多項就業補助項目,包括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補助等。
其中大中專畢業生企業崗位津貼申領辦法規定:1999年及以後畢業的東莞戶籍(指入學前戶籍已在東莞市並畢業後回莞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含各類自學考試、成人高考等取得學歷證書的大中專畢業生)在生產性或服務業企業持續工作滿一年的,給予崗位津貼,標準爲每人每年津貼2000元。
就業困難人員工資差額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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