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廣州4月23日電(記者楊霞)廣州市最近出臺試行辦法,把全市21萬名被徵地農民納入養老保障體系,他們繳費後年滿60週歲的,每人每月將可獲得180元至400元的養老金。
隨着工業化、城鎮化的發展,農村集體土地不斷被徵用,使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問題日益突出。記者從廣州市勞動保障局瞭解到,目前廣州市被徵地農民達21萬人,其中35週歲以上的近11萬人。
根據新出臺的《廣州市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試行辦法》,被徵地農民將按三個年齡段:35週歲至60週歲、60週歲以上以及16週歲至35週歲,實施“三類保障”,並實行完全積累個人賬戶模式。
據廣州市勞動保障局局長崔仁泉介紹,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費籌集渠道,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扶持相結合”。養老保險費主要是由被徵地農民個人繳納,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予以適當的補助,政府給予適當的資助。
個人繳費標準分別設定爲:50元、70元、90元、110元和130元。村集體經濟組織繳費標準分別設定爲:20元、30元、40元、50元和60元。
爲鼓勵被徵地農民和經濟組織多繳費、多保障,政府資助採取了積極的激勵措施。資助的絕對額隨繳費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但相對水平隨繳費水平的提高而逐步降低。政府資助分別與個人和經濟組織繳費掛鉤,激勵經濟組織積極爲被徵地農民繳費。記者瞭解到,爲此,政府需要同步投入大量的資助資金。
據測算,這一辦法實施後,如被徵地農民個人和經濟組織都繳費,則待遇水平在181.29元—401.44元之間,個人繳費回報率在200%-263%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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