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爲進一步做好本市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市司法局與市殘疾人聯合會共同協商,決定放寬殘疾人法律援助條件。
市司法局與市殘聯具體採取五項措施,幫助殘疾人能夠享有法律服務。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所在區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00%的殘疾人申請法律援助,不受案件範圍的限制;二是各區縣殘疾人聯合會加大資金投入力度,設立殘疾人維權工作專項經費;三是各區縣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補貼原則上在各區縣殘疾人維權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個別區縣如經費確有困難,可由該區縣殘疾人聯合會向市殘疾人聯合會提出申請,經市殘疾人聯合會審覈同意後,辦案補貼在市殘疾人維權工作專項經費中列支;四是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補貼標準暫定爲每件700元;五是符合《法律援助條例》和《天津市法律援助工作若干規定》的殘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其辦案補貼由各法律援助機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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