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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公司稱員工工作時炒股 起訴要解除合同
記者孫瑩
因認爲員工黎先生有工作時間炒股等多項違反紀律的行爲,北京寶迪沃體育發展有限公司將其開除。經勞動仲裁裁決,公司的開除決定無效,還要賠償黎先生18000元錢。對此,寶迪沃公司不服,提起訴訟。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
寶迪沃公司稱,黎先生於2003年12月29日到該公司工作,自2007年7月1日開始,出現了一些違反公司勞動紀律的行爲,比如工作期間多次與其他員工發生口角,不服從公司管理制度;業績低迷,經常在工作期間炒股;而且在三個月內累計曠工5天。2007年9月,公司通知黎先生解除勞動合同。但是這一決定被勞動仲裁委裁決無效,還要賠償違約金18000餘元。
黎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公司一直做銷售工作,公司指責他的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爲全都不存在。“2007年9月,我的領導突然告訴我一個內部通報決定,不僅不讓我繼續銷售,而且分了我的客戶。我找領導詢問原因,領導很不客氣地說‘這就是決定’。因爲出現了這次爭執,領導就把我開除了。”
(責任編輯:張春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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